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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合达: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2022-10-31  

                            证券代码:301029              证券简称:怡合达           公告编号:2022-064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的公告


      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苏州钟鼎五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及其关联方苏州钟鼎五号青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收到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苏州钟鼎五号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钟鼎五号”)及其关联方苏州钟鼎五

    号青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钟鼎青蓝”)

    的《减持股份告知函》,获悉上述股东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比

    例为 1.04%,现将减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苏州钟鼎五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苏州钟鼎五号青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 183 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 14 号楼
                            207 室
           住所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 183 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 14 号楼
                            207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8 月 16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
股票简称              怡合达               股票代码                     301029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5,016,940                      1.04%

        合   计                       5,016,940                      1.04%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苏州钟鼎五号股权投资基金
                           34,145,605       7.09%      29,631,805        6.15%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钟鼎五号青蓝股权投资
                            4,423,243       0.92%       3,920,103        0.81%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股份          38,568,848       8.01%      33,551,908        6.9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8,568,848       8.01%      33,551,908        6.9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钟鼎五号及其关联方钟鼎青蓝减持计划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了预先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2-046)。公告披露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即 2022 年 8 月 18 日至 2023 年 2 月 17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即 2022
                         年 8 月 2 日至 2023 年 2 月 1 日。钟鼎五号、钟鼎青蓝已获得中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关于创业投
划
                         资基金股东的减持规定,适用以下比例限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6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不超过 4,815,576 股;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6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不超过 9,631,152 股。
                              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钟鼎
                         五号及其关联方钟鼎青蓝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实际减
                         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
                         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本次委托         本次委托
委托人、受                          本次委                               后按一致
托人名称/姓         身份            托前持                     占总股本 行动人合
    名                              股比例     价格     日期
                                                               比例(%) 并计算比
                                                                             例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 受托人□
本次委托股份限售数量、未来 18
个月的股份处置安排或承诺的说
明
协议或者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委
托人、受托人的权利及义务、期限、
  解除条件、其他特殊约定等。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购买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购买的                 是□    否□
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

                        苏州钟鼎五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钟鼎五号青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2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