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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合达: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2022-11-17  

                            证券代码:301029         证券简称:怡合达          公告编号:2022-066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的公告


       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东
  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红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收到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创投”)及其关联方东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东莞红土”)、东莞红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红土投资”)、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红土智能”)的《减持股份告知函》,获悉上述股东

    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5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1.0202%,现将减持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1.基本情况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东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东莞红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11 层 B 区
             住所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科技园 12 号楼 4 楼
                          410A1 室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科技园 12 号楼 4 楼
                                410A1 室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宝兴路 6 号海纳百川总部大
                                厦A座5层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5 日
股票简称               怡合达                   股票代码                    301029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4,912,788                       1.0202%

           合   计                          4,912,788                       1.020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4,261,161       2.9615%       12,639,921       2.6248%
东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8,280,080       3.7960%       16,735,172       3.4752%
东莞红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13,172,461       2.7354%       11,795,461       2.4494%
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基金
                                  3,622,423       0.7522%        3,252,783       0.6755%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股份               49,336,125      10.2451%       44,423,337       9.224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9,336,125      10.2451%       44,423,337       9.224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深创投及其关联方东莞红土、红土投资、红土智能减持计划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
                         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公告披露上
                         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即 2022 年 8 月 18 日至 2023 年 2 月 17 日;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即 2022 年 8 月 2 日至 2023 年 2 月 1 日。深创投、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东莞红土、红土投资、红土智能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备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
划                       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关于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规定,
                         适用以下比例限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6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即不超过 4,815,576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6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即不超过 9,631,152 股。
                              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深创
                         投及其关联方东莞红土、红土投资、红土智能通过集中竞价及大
                         宗交易方式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
                         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本次委托           本次委托
委托人、受                          本次委                                 后按一致
托人名称/姓         身份            托前持                       占总股本 行动人合
    名                              股比例      价格     日期
                                                                 比例(%) 并计算比
                                                                               例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 受托人□
本次委托股份限售数量、未来 18
个月的股份处置安排或承诺的说
明
协议或者安排的主要内
容,包括委托人、受托
人的权利及义务、期限、
解除条件、其他特殊约
        定等。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
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
                                              是□ 否□
规定的免于要约购买的
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
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
份的承诺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东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东莞红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2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