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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合达: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2%的公告2023-01-11  

                         证券代码:301029        证券简称:怡合达     公告编号:2023-009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2%的公告


    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苏州钟鼎五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及其关联方苏州钟鼎五号青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

 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合计持股 5%以上股

 东苏州钟鼎五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钟

 鼎五号”)及其关联方苏州钟鼎五号青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钟鼎青蓝”)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9,262,304 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合计持

 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64),

 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钟鼎五号及其关联方钟鼎青蓝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

 减持公司股份 5,016,94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4%。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合计持
    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钟鼎五号及其关联方钟鼎青蓝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6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

    减持公司股份 7,067,84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47%。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9 日收到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钟鼎五号及其

    关联方钟鼎青蓝的《减持股份告知函》,获悉上述股东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 月 9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

    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2.09%,现将减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苏州钟鼎五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苏州钟鼎五号青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 183 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 14 号楼
                             207 室
           住所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 183 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 14 号楼
                             207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8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 月 9 日
股票简称              怡合达                股票代码                   301029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10,054,620                          2.09%

        合    计                       10,054,620                          2.09%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苏州钟鼎五号股权投资基金
                             34,145,605       7.09%       25,120,225         5.22%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钟鼎五号青蓝股权投资
                              4,423,243       0.92%        3,394,003         0.70%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股份            38,568,848       8.01%       28,514,228         5.9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8,568,848       8.01%       28,514,228         5.9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钟鼎五号及其关联方钟鼎青蓝减持计划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了预先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2-046)。公告披露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即 2022 年 8 月 18 日至 2023 年 2 月 17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即 2022
                           年 8 月 2 日至 2023 年 2 月 1 日。钟鼎五号、钟鼎青蓝已获得中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关于创业投
划
                           资基金股东的减持规定,适用以下比例限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6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不超过 4,815,576 股;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6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不超过 9,631,152 股。
                                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钟鼎
                           五号及其关联方钟鼎青蓝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实际减
                           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
                           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本次委托           本次委托
委托人、受                         本次委                               后按一致
托人名称/姓           身份         托前持                     占总股本 行动人合
    名                             股比例   价格     日期
                                                              比例(%) 并计算比
                                                                          例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 受托人□
本次委托股份限售数量、未来 18
个月的股份处置安排或承诺的说
明
协议或者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委
托人、受托人的权利及义务、期限、
  解除条件、其他特殊约定等。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购买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购买的                       是□   否□
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

                        苏州钟鼎五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钟鼎五号青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3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