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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合达: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3-03-17  

                        证券代码:301029        证券简称:怡合达      公告编号:2023-022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东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红土创业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东莞红土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红土”)、东莞红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红土投资”)、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土智能”)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告知函》,拟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深创投、东莞红土、红土投资、红土智能分别持有公司

股份 10,200,121 股、13,450,072 股、9,862,461 股、2,578,883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12%、2.79%、2.05%、0.54%,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 36,091,5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9%。其计划自本公告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公告之日
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24,077,88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                                                  持有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号                                                  (股)         本比例

1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200,121     2.12%


2              东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3,450,072     2.79%


3     东莞红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862,461      2.05%

     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红
4                                                   2,578,883      0.54%
         土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36,091,537     7.49%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拟减持原因:投资原因。

     2、拟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权益分派

转增取得,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 24,077,880 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深创投、东莞红土、红土投资、红土智能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备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关于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规
定,适用以下比例限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6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不

超过 4,815,576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60 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不超过

9,631,152 股。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即 2023 年 4 月 11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0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

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即 2023 年 3 月 23 日至 2023 年 8 月 22 日。

    6、价格区间: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东莞红土、红土投资、红土智能在《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

承诺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违反,承诺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

一切法律责任。

    2、本企业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并将
严格遵守本企业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的承诺;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

相关文件规定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果本企业未履行

上述减持意向,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且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截至公告披露日,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东莞红土、红土投资、

红土智能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

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东莞

红土、红土投资、红土智能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

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

东莞红土、红土投资、红土智能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

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3、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东莞红土、红土投资、红土智能不属
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深创投、东莞红土、红土投资、红土智能出具的《股东减持股份

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