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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合达: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3-31  

                        证券代码:301029         证券简称:怡合达    公告编号:2023-037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准和授权

    1、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2、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6 月 2 日至 2022 年 6 月 12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5、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度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确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6、2022 年 7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 131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154.56 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7 月 25 日。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批准和授权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以上
4 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8,000 股进行回购注
销。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第二
条的规定,参与 2022 年度激励计划的人员中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1、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48,000 股,占公司目前
股本总额的 0.01%。本次回购价格为 31.56 元/股。
    2、若在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完成回购注销事项,回购
数量和回购价格需相应调整。
    (三)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
总计 1,514,880 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                                   减
    别                                  变动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股)        (股)
 一、有限
 售条件     233,711,124      48.53%       -48,000     233,663,124     48.53%
   股份
  高管锁
                 0           0.00%           0             0           0.00%
  定股
  股权激
  励限售     1,545,600       0.32%        -48,000      1,497,600       0.31%
    股

  首发前
            232,165,524      48.21%          0        232,165,524     48.22%
  限售股

 二、无限
 售条件     247,846,476      51.47%          0        247,846,476     51.47%
   股份
 三、股份
            481,557,600     100.00%       -48,000     481,509,600     100.00%
   总数
   注:上述股本为 2022 年权益分派实施之前的变动情况。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在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完成,则上述对应股数需做相应调整。最终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
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法律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以上 4 名
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8,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一致同意公司
实施本次回购注销。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该部分激励
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相关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回购注销
事项。
    (三)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
因、回购的数量和价格等均符合《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4、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