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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熔电气: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2021年培训情况报告2021-09-15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 2021 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西安中
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熔电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
的职责,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对中熔电气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证券事务部、财务部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有
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培训时间:2021 年 9 月 8 日

    (二)培训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69 号创业研发园 A 区 12 号现代企
业中心东区 2 号楼 2 楼会议室

    (三)培训人员:严智慧

    (四)参加培训人员: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
管理人员、证券事务部、财务部等相关人员

    (五)培训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公司上市后规范运作过程中应注意的主要
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募集资金管理、
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内容,同时也介绍了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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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中熔电气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
层管理人员、证券事务部、财务部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增强
了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公司信息
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中熔电气的规
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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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续
督导 2021 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严智慧           刘军锋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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