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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熔电气: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021-12-08  

                         证券代码:301031            证券简称:中熔电气         公告编号:2021-045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通
 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
 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 9 名董事:方广文、石晓光、刘冰、汪桂飞、王伟、
 彭启锋、花蕾、黄庆华、刘志远均出席了会议,占公司董事人数的 100%。公司
 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方广文先生主持。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赛诺克新能源科技园项目协议书》的议案

        公司拟在西安高新区实施“赛诺克新能源科技园”项目。本项目拟使用地块

 位于锦业二路以北、绕城高速辅道以南、亚迪路以西,总面积约 19 亩,总投资

 额不低于 16,670 万元人民币。

        为推进项目建设,公司拟与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赛诺

 克新能源科技园项目协议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随之

增加,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现有资金的使用

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1,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

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54%。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

司经营效益,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
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并将上述涉及的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