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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熔电气: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花蕾)2022-04-25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2021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
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
讨论,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
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就本人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本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
会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亲自参加董事会 出席股东大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议       会次数

   花蕾      6         2            4            0         0          否            3

    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按时列席股东大会,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
况。本人在董事会召开前会主动获取相关资料,并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
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
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维护了公司的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
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规定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就
公司的相关事项在决策前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
2021年8月4日                                                                             同意
                 次会议             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
2021年8月27日                                                                              同意
                 次会议               发行费用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1年10月26日
                 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
2021年12月7日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同意
                 次会议

     2、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与独立董事刘志远先生、黄庆华女士对
公司2021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及
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
场定价协商制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控公司利润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监督、检查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
息未按规定披露的情况。
     4、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未向任何单位或
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资
金往来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1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各专门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履行委员职责,出席了相关会议,并以专业委员会委
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体系。
    1、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2021年度公司规范运作,提名委员会召开一次例会,无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变动。
    2、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公司《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
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
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
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会计师事务
所续聘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委员会意见。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
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
督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
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
查,日常通过电话和当面交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
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利用自身
的企业管理专业知识,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2021年严格按照董事会的要求有序开展生产经营各项
工作,公司管理层能够认真落实董事会形成的各项决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
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2021年度,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相关信息披露人员已
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所有重大事项均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
务。
       2、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在对公司董事会审
议决策重大事项前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
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企业管理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
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
尤其涉及到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
和建议,客观公正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促进公司
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七、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1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
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2022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
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
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最后,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在新的一年里,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创新
发展,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为全面提升
企业价值、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而努力奋斗!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花蕾:




签署时间: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