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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熔电气: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5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
则,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
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
行了审查,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推动公司规范化
运作起到积极作用。现将2021年监事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6次,本年度6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中
熔电气生产办公项目并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议案、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招
商银行西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浦发银行西安分
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2、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西安中熔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确认西安中熔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续聘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2019、2020
年财务报表及其附注以及相关报告的议案、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4、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5、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营业范围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商品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签订《赛诺克新能源科技园项目协议书》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认真审核,对2021年度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
内容均无异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运作,依法制定并实施决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审慎履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结合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履行财务检
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财务风险控制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监事会认为:中
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公正、客观,财务报
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公司治
理框架,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
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
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监
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交易的情况。
    六、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
公司发展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七、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决策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
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