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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熔电气: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2-07-22  

                        证券代码:301031          证券简称:中熔电气            公告编号:2022-083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石晓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份
4,637,60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00%)的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
理石晓光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6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的 0.91%(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
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收到石晓光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持有公司股份数   占公司总股本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职务
                                                      量(股)         的比例
                        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
    1       石晓光                                  4,637,607         7.00%
                             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直接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
                                                             总股本的比例
     1            石晓光            不超过 600,000 股        不超过 0.91%

    注: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
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根据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拟减持起始日期为
2022 年 8 月 24 日)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6、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石晓光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石晓光先生关于所持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股份锁定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
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3)在前述锁定期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
职,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
终止。
    2、减持意向承诺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本企业拟减持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
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
    (2)本人/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如果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本人/本企业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4)本人/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本人/本企业持有公司
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5)如果本人/本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股份,由此产生的收
益将归公司所有,本人/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晓光先生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
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石晓光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
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
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石晓光先生不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对
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石晓光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石晓光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石晓光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