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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熔电气:关于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2-08-26  

                         证券代码:301031            证券简称:中熔电气              公告编号:2022-093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监事贾钧凯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西安 中熔电 气股 份有限 公司( 以下简 称“公 司”、“本 公司”)股份
 1,71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58%)的监事贾钧凯先生,计划自本减持
 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
 数量不超过 8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12%(减持期间如公司有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收到贾钧凯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持有公司股份数      占公司总股本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职务
                                                       量(股)            的比例
    1        贾钧凯                监事                 1,710,000            2.5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直接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
                                                                      总股本的比例
        1          贾钧凯                 不超过 80,000 股            不超过 0.12%
    注: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
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根据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拟减持起始日期为
2022 年 9 月 20 日)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6、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贾钧凯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贾钧凯先生关于所持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
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在前述锁定期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本人将向公司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
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直接或间接
持有公司的股份。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钧凯先生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
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贾钧凯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
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
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贾钧凯先生不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对
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贾钧凯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贾钧凯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贾钧凯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