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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熔电气:关于董事窗口期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2022-11-03  

                        证券代码:301031               证券简称:中熔电气         公告编号:2022-102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窗口期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石晓光先
生关于窗口期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石晓光先生于近日实施减持计划,
并因误操作原因导致于窗口期违规减持20,000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
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持股
4,637,60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00%)的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石晓
光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6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91%。
    2022年10月19日,石晓光先生因误操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窗口期违规减
持公司股份20,000股,成交金额为189.75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区 合计成交金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间(元/股) 额(元)       (股)       比例
          集中竞价
 石晓光              2022/10/19 189.75元/股   3,795,000   20,000      0.03%
            交易


    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截至2022年
11月2日,石晓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440,40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70%。
   因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披露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日前十日内为
窗口期,上述减持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中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
股份变动管理》第十三条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季度报
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规定,属于窗口期违
规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发生上述行为后石晓光先生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进行处理,充分认识到本次违规
减持行为的严重性,并出具了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经核查,
上述股票交易虽然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发生,但并非其主观故意违规减持行
为,也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处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后,对石晓光先生本
次违规减持行为提出了严厉批评,促其深刻反省并切实采取措施避免此类失误。在
此石晓光先生就本次交易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石晓光先生表示今
后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其本人的
证券账户,审慎操作,重视并履行自身职责和义务,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同时,公司将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
——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再次要求各相关人员自身
及其亲属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石晓光先生出具的《关于窗口期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声明》


    特此公告。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