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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熔电气: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3-01-04  

                            证券代码:301031       证券简称:中熔电气        公告编号:2023-002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熔电气”、“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取消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
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于2022年12月20日、12月22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
报》、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本次会议如期举行。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2022年12月2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方广文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修改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函》,书面提请将新增提案《关于<西安中熔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
《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的议案》递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取消原对应
议案《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其他议案保持不变。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
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4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
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97号中熔电气产业基
地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中熔电气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广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出席的股东共13人,代表股份34,950,981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52.7344%。其中:需要回避表决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18,336,37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666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有表决权的股东共9人,
代表股份16,614,6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06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5人,代表股份14,831,4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3778%。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783,1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90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3,652,7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5.511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869,569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2.820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783,181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90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议案 1.00《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614,61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2,7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议案 2.00《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614,61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2,7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议案 3.00《关于提请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614,61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2,7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