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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熔电气: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2-11  

                        证券代码:301031           证券简称:中熔电气           公告编号:2023-015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熔电气”)第三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召开2023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3年2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
议;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全体股 东提供 网络 形式的 投票平 台,股 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
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
                                      1
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2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一)截至2023年2月22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97号中熔电气产业基地西安中
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披露情况及相关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述全部议案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
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2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2月23日上午9:00-下午17:00。

    2、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97号中熔电气产业基地。

    3、登记方式

    所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要提前办理参会登记,具体登记方式如下: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
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
加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及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
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97号中熔电气产业基地

    联系人:刘冰
                                    3
电话:029-68590656

邮编:710077

电子邮箱:zjlbgs@sinofuse.com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




                                4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31

    2、投票简称:中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果股东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
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 : 2023 年2 月27 日 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委托人)                       现持有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熔电气”)股份                      股。兹委托                         先生
(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熔电气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1.00
           案》

说明: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

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性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注:

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