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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熔电气: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6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
则,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
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
行了审查,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推动公司规范化
运作起到积极作用。现将2022年监事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8次,本年度8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
酬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设立海
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
于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5、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8、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豁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
订稿)>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认真审核,对2022年度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
内容均无异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运作,依法制定并实施决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审慎履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结合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履行财务检
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财务风险控制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监事会认为:中
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公正、客观,财务报
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公司治
理框架,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
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
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监
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交易的情况。
    六、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
公司发展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七、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决策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
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