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战宏伟、李杰、王 爱华已仔细阅读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确认招 股说明书中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指使公司违反规定披露信息, 或者指使公司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7-4-5-1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之签字页) 全体监事: 战宏伟 李 杰 王爱华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