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立佳: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1-08-11
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1-004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
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8,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安徽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安徽保立佳”)进行增资,其中61,779,470.73元用于置换募投项目“年产
28万吨水性丙烯酸乳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前期投入,剩余资金用于该募投项
目的后续建设。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徽保立佳的注册资本将由2,000.00万元增加
到20,000.00万元。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
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2,525,000股,每
股 面 值 1.00 元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14.82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333,820,500.00 元 , 扣 除 相 关 发 行 费 用 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84,057,911.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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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已经中兴华会计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1)第030027号《上海保立佳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
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规模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年产28万吨水性丙烯酸乳液生产基地
1 56,492.74 45,000.00
建设项目
合计 56,492.74 45,000.00
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405.79万元,少于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5,000万元。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公司本次募投项
目的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规模
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28万吨水性丙烯酸乳液生产基地
1 56,492.74 28,405.79
建设项目
合计 56,492.74 28,405.79
三、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方案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之“年产28万吨水性丙烯酸乳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安徽保立佳。为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增强安徽保立佳的资本
实 力 , 公 司 拟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18,000.00 万 元 对 安 徽 保 立 佳 进 行 增 资 , 其 中
61,779,470.73元用于置换募投项目“年产28万吨水性丙烯酸乳液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的前期投入,剩余资金用于该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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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立佳的注册资本将由2,000万元增加到20,000.00万元。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安徽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182MA2TY8Q189
成立时间 2019年7月25日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衣志波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明光市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三棵树路以东,纬八路以南,纬十
注册地址
路以北
生产、销售及进出口水性丙烯酸乳液、丁苯乳液、聚氨酯乳液、
环氧乳液、涂料用粘合剂、助剂及丙烯酸树脂;化工原料及产品
(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批发、零售;从
经营范围
事新材料科技领域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塑料制品;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安徽保立佳100%的股权
2021年3月31日/2021年 2020年12月31日/2020
项目
1-3月(未经审计) 年度(经审计)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7,673.33 5,019.66
净资产 1,877.67 4,847.84
净利润 -40.17 -81.93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需要及前期投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后,安徽保立佳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
前后,公司均持有其100%股权。
四、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本次增资实施后,募集资金仍实施专户管理。安徽保立佳已对该项目开立了
募集资金专户,为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安徽保立佳已与募集资金专户开
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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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有效监管。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
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安徽保立佳
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
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
安徽保立佳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促进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
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向安徽保立佳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安徽保立佳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
促进安徽保立佳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
式及用途等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未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
规定,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安
徽保立佳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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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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