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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立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1-12-2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保立佳
保荐代表人姓名:贾超                         联系电话:010-83939237
保荐代表人姓名:唐伟                         联系电话:010-83939235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贾超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2021 年 12 月 28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访谈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2)检查公司三会会议文件;
(3)核查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文件及核对公司相关公告;
(4)查阅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治理制度的相关文件;
(5)核查公司就有关事项出具的说明。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
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      √
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
                                              √
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      √
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
                                                                         √
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
                                              √
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
                                              √
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包括内部审计部门任职人员资料、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
部门出具的历次内部审计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
(2)查阅审计委员会资料,包括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人员构成、会议记录等;
(3)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决策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公
司对外投资交易记录;
(4)查阅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明细表;
(5)与董事会秘书、财务部门和内审部门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沟通。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
                                            √
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
                                            √
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
                                            √
否合规(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
(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
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    √
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
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      √
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
                                            √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
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      √
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      √
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
                                            √
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
                                                                    √
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签到表等;
(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投资者来访的记录材料,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公司资料;
(4)与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
                                           √
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
                                           √
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交所
                                       √
互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规定;取得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公司内部的相关规定;
(2)与财务部门人员沟通,询问公司是否发生关联交易及审议对外担保的内部流程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     √
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
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     √
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
                                           √
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
                                           √
的信息披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
                                           √
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
                                           √
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对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交流;
(2)了解募投项目实施进展;
(3)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
(4)抽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大额合同及其资金使用审批单、付款凭证等;
(5)查阅会计师、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
(6)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
                                          √
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
                                           √
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
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
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
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
                                                                      √
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
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
                                           √
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
                                           √
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对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交流;
(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等资料;
(3)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行业发展状况等资料。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
                                           √
在明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对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交流;
(2)查阅公司及股东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的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等资料。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对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交流;
(2)查阅并核查公司现金分红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3)查阅公司关于重大合同、大额资金往来等其他重要事项的相关合同、凭证、三会文件、
信息披露文件等资料;
(4)查阅行业发展状况等资料,网络搜索相关媒体报道。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
                                                                      √
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
                                           √
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     √
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
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
                                              √
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贾   超                 唐   伟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