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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立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2-01-2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立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保立佳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
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保
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525,000 股,
并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总股本为 67,575,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90,1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8,741,0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6.2941%,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21,358,9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7059%。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为 11,567,026 股,其中网下
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1,162,675 股;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 33,474 股
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其中 3,348 股的限售期为 6 个月。本次上市流通
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
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1,166,023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4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90,100,000 股。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剩余有限售条件股 67,5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000%。


                                    1
    公司上市至今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
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如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承
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
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
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
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也不存在违规提供担
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2 月 7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共计 8,613 名;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 1,166,0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41%;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票数量    占总股本比   本次解除限售数   剩余限售股数量
  限售股类型
                       (股)        例(%)      量(股)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
                          1,166,023   1.2941%         1,166,023               0
下配售限售额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
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且离职未满半年。




                                       2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质
              (股)       (%)         (股)          (股)          (股)       (%)
一、有限
售条件     68,741,023.00    76.2941                -   1,166,023.00 67,575,000.00      75.0000
股份
其中:首
发前限     67,575,000.00    75.0000                -              -   67,575,000.00    75.0000
售股
首发后
            1,166,023.00      1.2941               -   1,166,023.00               0     0.0000
限售股
二、无限
售条件     21,358,977.00    23.7059    1,166,023.00               -   22,525,000.00    25.0000
股
三、总股
           90,100,000.00   100.0000                -              -   90,100,000.00   100.0000
本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保立佳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
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限售承诺;保立佳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
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
出具日,保立佳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保立佳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贾   超                  唐   伟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