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立佳: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德刚)2022-04-28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德刚)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德刚作为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保立佳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
司内控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组织的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1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 9 次、股东大会 4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
出席和缺席情况。出席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出席股东
姓名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数 数 大会次数
李德刚 9 9 0 0 4
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审阅议案,分
享自己专业领域的知识和经验,提出合理的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的表决
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在充分了
解的前提下,基于本人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了客观、独立、公正的判断,与其
他独立董事共同对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发表意见事项
1、《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并由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2021 年 02 月 26 日 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
会议
案》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的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2、 关于公司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
2021 年 05 月 07 日
会议 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
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2021 年 08 月 10 日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
会议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议案》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2021 年 08 月 27 日 2、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会议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
2021 年 09 月 07 日
会议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1 年 09 月 23 日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1 年 10 月 28 日
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1 年 12 月 30 日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三、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在 2021 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1、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召集委员召开提名委员会,对提名董事
资格和能力进行审核,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
本人还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以及履职情况,规范
董事及高管的行为。
2、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详细研究和充分沟通,按
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
审议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时,本人与其他委员会共同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
行、公司财务运作和公司经营状况进行审核和监督,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完整性,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及时参与会议,对会议审议相关事项进行了
详细研究、认真审议,并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关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发展状况,亦及时
关注行业内外部环境以及市场发展趋势对公司的影响,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决策提
出意见,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与公司管理
层进行了交流、沟通,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情况及整体运
营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制度建设及现状、董事会
决议执行情况。并始终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掌握公司各项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以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本人认为:2021 年度,公司按照国
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及时制订和修订公司
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绩效考核管理,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实施。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2021 年度,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了认真审
核,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向有关人员询问,深入调查思考,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2021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
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 2021 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公正、公平。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始终重视对证监会和交易所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通
过学习加深对最新法律法规特别是涉及到公司法人规范治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方
面的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同时,通过学习法律法规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提
高对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也为公司的科学决策、风险防范、内控建设提出更
好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召开董事会;
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4、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5、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
变化。
以上是本人在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2022 年,本人仍将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
职责,公正、客观、独立地行使职权,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维护公司利
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李德刚)》之签署页)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李德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