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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立佳: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6-13  

                         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2-041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50%,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
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 年 5 月 30 日
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为解决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子公司经营发展,扩展公司
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累计不超
过人民币 219,015 万元,其中公司为上海保立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立
佳贸易”)提供的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 18,850 万元,子公司上海保立佳新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材料”)为保立佳贸易提供的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
13,5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
月。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5 月 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保立佳贸易的资金需求,促进保立佳贸易的经营和业

                                    1
务发展,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材料近日分别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奉贤支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行奉贤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分别为保立佳贸易提供债权的最高余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的担保,以确保保立
佳贸易与上海农商行奉贤支行之间债务的履行。

    本次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材料对保立佳贸易提供的担保在上述授
权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提供担保前,公司为保立佳贸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100万元,本次提
供担保后担保余额为2,1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6,750万元。

    本次提供担保前,上海新材料为保立佳贸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
提供担保后担保余额为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3,500万元。

    注:担保余额以实际发放贷款余额计算。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

    2、主债务人:上海保立佳贸易有限公司;

    3、保证人: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债权的最高余额为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垫款或融资本金、应缴未缴保证金、利息、逾
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补偿费、与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有关的所
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
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公证费、保险
费等)以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以及律
师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
    (二)上海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

    2、主债务人:上海保立佳贸易有限公司;

    3、保证人:上海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债权的最高余额为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垫款或融资本金、应缴未缴保证金、利息、逾
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补偿费、与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有关的所
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
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公证费、保险
费等)以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以及律
师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对保立佳贸易提供的担保是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担保金额
在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额度之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能够支持保立佳贸易日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保障其融资活动的
顺利进行。保立佳贸易经营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经营活动进行有
效管控,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
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44,715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6.24%。公司(不包含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
额为77,793万元,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4,684万元,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
                                  3
102,47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4.05%。公司及子公司不
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
保。

六、备查文件

    1、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

    2、上海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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