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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立佳: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3-04-10  

                           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3-017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上海保立佳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购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
强财务稳健性。

    2、交易场所及交易品种:仅限境内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苯乙烯期货品种。

    3、交易金额: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即任一时点都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公司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
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
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操作
仍存在一定的固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套期保值情况概述

   1、套期保值目的

   公司作为从事丙烯酸乳液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苯乙烯是生产经营活动
中的主要原材料,苯乙烯价格受原油价格、国内外主要装置产能投放、装置开工
                                   1
率等各种因素影响,长期以来价格波动频繁。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
可能产生的风险,控制经营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和竞争优势,公司有
必要主动采取措施,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公司采购风险,提
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公司已建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具有与拟开展
的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开展
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交易的资金使用安排具备合
理性,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通过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开展交易,不做
投机性交易,所有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以实现套期保值效果,苯乙烯期货合约与苯乙烯价格波动存在强相关的风险相互
对冲的经济关系。公司通过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的开仓及平仓操作,可
有效的实现对冲苯乙烯价格波动风险的效果。

    2、交易金额:本次苯乙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
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人民币 10,000 万元。该项业务采用滚动建仓方式,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持仓保证金余额或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上
述额度上限。

    3、交易方式:仅限境内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苯乙烯期货品种。

    4、交易期限:上述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在有
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
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使用募
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

二、 审议程序

    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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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主要是为了积极应对苯乙烯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原材料采购成本产生的影
响,有利于降低公司采购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最大保证金投入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以及任
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额度内进行苯乙烯商
品期货的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在
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
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鉴于上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
切相关,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前述额度范围和额度使用期
限内执行上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逐利为目的,主要为提升公司整体抵御
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但同时存在一定的固有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当期货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公司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
格买入套保或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

    2、流动性风险:套期保值策略的实施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果内部执行成本
很高或者期货市场流动性差,套期保值策略难以执行,将形成敞口暴露在市场风
险之下。

    3、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
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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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
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从
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
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
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开展
期货交易套保业务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建立相应的账户及资金管理制度及交易决
策程序,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
业务的审批权限、信息披露、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理及处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
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落实
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2、公司将遵循锁定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原则,且只针对公司及子公
司生产所需原材料相关的期货交易品种进行操作,不做投机性期货交易操作。

    3、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不使用
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期货套期保值。

    4、公司拟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能在场内市场进行,不得在场外
市场进行。

    5、公司将持续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增强风
险管理及防范意识,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强化套期保
值业务管理工作,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流程,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6、若出现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后导致合计亏损或者浮动亏
损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
额超过一千万人民币的,公司将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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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交易相关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
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采取套期会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特性,在
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原材料价格波
动风险,锁定公司产品成本,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权限、信息披露、内
部操作流程、风险管理及处理程序等内部控制程序,对风险能形成有效控制。公
司已就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出具了可行性分析报告,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充分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降低生
产经营相关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要产品价格的影响,
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且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
理制度》作为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采取了必要的风控
措施。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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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5、《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商品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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