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立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保立佳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进行 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5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52.5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4.82 元, 募集资金总额 333,820,5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284,057,911.16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中 兴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1)第 030027 号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5,660.45 万元,明细 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8,405.79 1 项目 金额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8,048.83 减:2021 年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加: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1.35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0,378.31 减:2022 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8,741.66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加:归还 2021 年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加:2022 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3.8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660.45 注:1.公司 2022 年度募投项目投入 8,741.66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16,790.49 万元。 2.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 1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2 年 8 月 17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3.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 6,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确保资金使 用安全,维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 (二)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2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经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公司全资子公 司安徽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奉贤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 南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与前述银行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主 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 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 款金额为 5,660.45 万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日支行 50131000847513427 4,420.58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日支行 50131000848704602 223.4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化学工业区支行 310069024013003121515 725.15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城支行 03004500678 288.0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 98740078801800003031 3.22 合计 5,660.45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3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 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置换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1,615.30 万元, 加上利息收入 45.59 万元,扣除支付手续费 0.45 万元,实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余额为 11,660.45 万元,其中 5,660.45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继续用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 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保立佳募集资 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 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 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4 保立佳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 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保立佳 2022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贾 超 唐 伟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 6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8,405.7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741.6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790.4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是否已变 项目达到 本 年 是 否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 更 项 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预定可使 度 实 达 到 计投入金额 资 进 度 (3) = 否发生重大变 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用状态日 现 的 预 计 (2) (2)/(1) 化 变更) 期 效益 效益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28 万吨水 2023 年 8 月 不适 不适 性丙烯酸乳液生 否 28,405.79 28,405.79 8,741.66 16,790.49 59.11% 否 31 日 用 用 产基地建设项目 合计 28,405.79 28,405.79 8,741.66 16,790.49 59.11% 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1、 募投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加之项目开始建设后,因不可抗力原因,物流及人员流动受限,物资采购、物流运输 和安装调试工作受到一定影响; 2、 公司在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的同时,为提升生产基地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对原设计规划进行了调整,使得项目需补充履行应急 未达到计划进度 管理相关的审批程序; 或预计收益的情 3、 受到设计规划调整的影响,部分生产车间生产线的配套装置,如管道管件、消防配电装置等购置及安装进度晚于预期; 况和原因(分具 4、 为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能力和优化生产工艺,部分生产车间的整体建设进度延误。 体项目) 综合上述原因,公司整体建设进度晚于原计划进度。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 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年产 28 万吨水性丙烯酸乳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时间从 2022 年 9 月 30 日延期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 不适用 额、用途及使用 8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变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方式调整 不适用 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6,177.95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 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785.22 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 6,963.17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 目先期投入及置 置换事项已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 换情况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置换事项已全部完成。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先期投入和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用闲置募集资金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 暂时补充流动资 过 1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2 年 8 月 17 金情况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9 讯网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6,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在上述授权金额及期限内,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6,000.00 万元。在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对资金进 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仍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6,000.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 集资金结余的金 不适用 额及原因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1,615.30 万元,加上利息收入 45.59 万元,扣除支付手续费 0.45 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 实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1,660.45 万元,其中 5,660.45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000.00 资金用途及去向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披露中存在的问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 题或其他情况 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