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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环海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21-08-26  

                         证券代码:301040           证券简称:中环海陆         公告编号:2021-011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环海陆”)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
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
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为充分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在
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公司决定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8,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含)8,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范围、品种及期限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将闲置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 尽管公司委托理财投资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投资时机受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变化影响,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
变数。

    3.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
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及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 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
得一定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议案》,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实用价值最大化,在确
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操作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

    3.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取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
审批额度、期限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4.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环海陆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
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
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保荐机构对中环海陆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