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1]216Z0152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 1 行费用鉴证报告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 2 1-2 行费用专项说明 关于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1]216Z0152 号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海 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 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环海陆公司为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 鉴证报告作为中环海陆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是中环海陆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 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中环海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 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 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中环海陆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环海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 [2021]216Z0152 号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2021 年 8 月 25 日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规定,将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69 号《关于同意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5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57 元。截至 2021 年 7 月 28 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500.00 万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9,25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8,880,239.75 元 (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0,369,760.25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 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16Z0027 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使用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备案审批情况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备案证号“张行审投备 1 高端环锻件绿色智能制造项目 25,238.07 15,614.00 (2020)262 号” 备案证号“张行审投备 2 配套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8,218.48 7,718.48 (2019)798 号” 备案证号“张行审投备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168.18 3,168.18 (2019)797 号”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536.32 不适用 合 计 46,624.73 28,036.98 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 46,624.73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述项目,实际 1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之间存在的资金缺口,将由本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21 年 8 月 24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3,593.5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高端环锻件绿色智能制造项目 15,614.00 12,886.57 2 配套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7,718.48 707.0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168.18 4 补充流动资金 1,536.32 合 计 28,036.98 13,593.57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8,880,239.75元(不含增值税),其中由民 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直接从募集资金中扣除的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39,000,000.00元(不 含增值税),剩余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9,880,239.75元(不含增值税)。在募集资金到 位前,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3,858,242.99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 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3,858,242.99元(不含增值税),具体 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不含税金额 说明 1 审计费 1,850,000.00 2 保荐费 1,000,000.00 3 律师费 754,716.98 4 发行手续费 167,081.61 5 信息披露费用 86,444.40 合 计 3,858,242.99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5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