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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环海陆:中环海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金)2022-03-19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
       环海陆”)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
       在2021年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
       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将本人2021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并全面了解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会
       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的积极作用。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在 2021 年度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   通讯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大会次数

张金           9          7            2           0              否             2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21 年
       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并就关键问题在核查后,在董事会上就相关
       事项均投了赞成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形
           2021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关于公司
       2020 年关联交易和聘请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二)发表同意独立意见的情形
          1、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针对
       《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0 年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2、2021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针对
《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批准报出 2018 年至 2020 年三年审计
报告及相关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
酬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发表同意独
立意见。
    3、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针对
《关于聘任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4、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针对《关
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5、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针对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关于执行新租
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6、2021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针对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发表同
意独立意见。
    7、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针对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8、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针对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
会委员在 2021 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2021 年 2 月 1 日,主持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0 年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2、2021 年 3 月 14 日,主持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二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 2018 年至 2020 年三年审计报告及相关专项报
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
报告的议案》《关于内审部 2020 年度内审工作报告及 2021 年度内审工作计划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2021 年 5 月 14 日,主持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三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4、2021 年 8 月 15 日,主持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四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执
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公司<内审部 2021 年度第二季
度工作报告及第三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5、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薪酬
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并依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切实履
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6、2021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发展战略方向
提出了建议,对公司发展战略实施进行检查,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了
积极作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
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 认真查阅相关文件,
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
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五、对公司调研情况

    通过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外,还通过电
话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
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
意见,还经常关注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始终重视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
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
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
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1 年任职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1 年任职期内,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1 年任职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
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2022 年度,本人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建言献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努力。


                                                        独立董事:张金
                                                       2022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