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海陆: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7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
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曹承宝 范尧明 张 金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