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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环海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4-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海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中环海陆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69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3,92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88.0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28,036.9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于2021年7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16Z0027号)。公司已经就本
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高端环锻件绿色智能制造项目        25,238.07           15,614.00
 2           配套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8,218.48            7,718.48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168.18            3,168.18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536.32
                    合计                    46,624.73           28,036.98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593.57万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85.8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6);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
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前述额度和
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和财务
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
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
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
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截至2022年4月19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为8,233.25万元(含利息收入)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在十二个月内仍有部分资
金闲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
求压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
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通过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
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3.70%)计算,公司预计12个月将节约
财务费用约111.00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
力,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顺利                   徐小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