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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环海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2-08-10  

                          证券代码:301040         证券简称:中环海陆          公告编号:2022-049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4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的
紧急通知,监事会主席于本次监事会会议上就紧急通知的原因予以说明。

    2、    本次监事会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9 日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方式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卞继杨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讨论,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具体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逐项审议通过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具体
内容及表决结果如下:

    1、    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 发行总额为 人民币 36,000.00 万元,发行 数量为
360.00 万张。

    投票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投票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   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为 0.40%、第二年为 0.60%、
第三年为 1.20%、第四年为 1.80%、第五年为 2.50%、第六年为 3.00%。

    投票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   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
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
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
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投票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5、   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投票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6、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中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
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6,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可转债发行包销的基数为 36,000.00 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
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
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10,800.00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
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
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
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2) 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8 月 11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
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
〔2022〕587 号)等规定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

    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投票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7、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中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8 月 11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中环海陆”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3.6000 元可
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
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36000 张可转债。发行人现可参与本次发行优
先配售的 A 股股本为 100,000,000 股(发行人现有 A 股股本 100,000,000 股,其
中不存在库存股,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 A 股股本为 100,000,000 股),按
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3,600,000
张,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100.0000%。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381040”,配售简称为“中环配债”,优先认购时间为
T 日(9:15-11:30,13:00-15:00)。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张(100 元),超
出 1 张必须是 1 张的整数倍。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
缴付足额资金。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
其实际有效申购量获配中环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
额,则按其实际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
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
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余额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原股
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网上
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投票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公司本次发
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
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的上市、交易、托管、付息及转换股份
等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

    投票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和
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已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将与开户银行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
主承销商)签订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本次发行相
关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投票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