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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环海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2-08-30  

                        证券代码:301040           证券简称:中环海陆           公告编号:2022-067
债券代码:123155           债券简称:中陆转债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环海陆”)
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 6,350.37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90.56 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99 号)
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6,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为 100 元人民币,共 360.00 万张。截至 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本次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360,0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10,797,141.51 元,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349,202,858.49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
金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10Z0022 号《验资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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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保
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在《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高端环锻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13,000.00               13,000.00
        高温合金关键零部件热处理智
  2                                              13,000.00               13,000.00
              能化生产线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36,000.00               36,000.00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
足部分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
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由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49,202,858.49 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资
金额相应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
  1       高端环锻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13,000.00               11,920.29
        高温合金关键零部件热处理智
  2                                              13,000.00               13,000.00
              能化生产线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36,000.00               34,920.29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专字[2022]210Z022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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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以下简称“《鉴证报告》”),截至 2022
年 8 月 19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6,350.37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实       占总投资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置换金额
                                              际投入金额       比例(%)
 高端环锻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13,000.00        6,350.37           48.85       6,350.37
 高温合金关键零部件热处理
                                 13,000.00               -                -               -
     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合计                  26,000.00        6,350.37            24.42      6,350.37

      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共 190.5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自有资金已支付发行
 序号                 类别                                           募集资金拟置换金额
                                           费用金额(不含税)
  1            承销及保荐费用                            28.30                      28.30
  2                  律师费用                                47.17                  47.17
  3             审计及验资费                                 62.00                  62.00
  4              资信评级费                                  42.45                  42.45
  5      信息披露、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10.64                  10.64
                 合计                                    190.56                    190.56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
6,540.93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6 个月。本次募集
资金置换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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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本次募集资金
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鉴证报告》,并发表如下意见:
中环海陆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
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环海陆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环海陆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
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
                                     4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同意中环海陆本次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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