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海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2-11-25
证券代码:301040 证券简称:中环海陆 公告编号:2022-090
债券代码:123155 债券简称:中陆转债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苏州国发智富创业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及其关联方苏州国发融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 日就持股 5%以上股东苏州国发智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国发智富”)持有本公司股份 3,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00%)及其
苏州国发融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发融富”)持有本公
司股份 3,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00%)的减持公司股份的意向进行了
预披露,国发智富和国发融富计划在《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6,000,000 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00%。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国发智富及其关联方国发融富的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止 2022 年 11 月 24 日,国发智富
及其关联方国发融富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2022 年 8 月 25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4 日)。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及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
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国发智富及其关联方国发融富股份减持
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万股) (%)
苏州国发智 大宗交易 2022.08.16 29.61 50.005 0.50005
富创业投资 集中竞价交易 2022.08.25~2022.10.11 23.27 49.98 0.4998
企业(有限 其它方式 —— —— —— ——
合伙) 合 计 —— 26.44 99.985 0.99985
苏州国发融 大宗交易 2022.08.16 29.61 50.005 0.50005
富创业投资 集中竞价交易 2022.08.25~2022.10.11 23.27 49.98 0.4998
企业(有限 其它方式 —— —— —— ——
合伙) 合 计 —— 26.44 99.985 0.9998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苏州国发智富创 合计持有股份 300 3.00 200.015 2.00015
业投资企业(有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0 3.00 200.015 2.00015
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苏州国发融富创 合计持有股份 300 3.00 200.015 2.00015
业投资企业(有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0 3.00 200.015 2.00015
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国发智富及其关联方国发融富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
形。
2、国发智富及其关联方国发融富本次减持股份为公司首发前股份,减持数
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上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
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本 次减持 后, 股东国 发智 富及 其关联 方国 发融富 合计 持有公 司股份
4.0003%。
4、本次减持股东国发智富及其关联方国发融富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本次减持股份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公司将持续关注国发智富及其关联方国发融富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
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国发智富、国发融富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