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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环海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23-04-22  

                        证券代码:301040          证券简称:中环海陆             公告编号:2023-018

债券代码:123155           债券简称:中陆转债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会计政策的情况概述

    1、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

〔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理”、 关于亏

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
报”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

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

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

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 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处理方法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处理方法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 15 号及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

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亏损

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单项交

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

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
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 15 号及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

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的通知进行相应会计政策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经与会监事讨论,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通知和准则的要

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会计政策变更的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