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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海陆:中环海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承宝)2023-04-22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
    环海陆”)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
    在2022年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
    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将本人2022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
    全面了解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会上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的积极作用。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
    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在2022年度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   通讯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大会次数

曹承宝       8           7            1           0              否             3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22 年
    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并就关键问题在核查后,在董事会上就相关
    事项均投了赞成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形
         2022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关于续聘审
    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针对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二)发表同意独立意见的情形
    1、2022 年 2 月 8 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针对《关
 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
 施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2、2022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针对《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
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202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以及对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3、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针对《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4、2022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上,
针对《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关于追认及增
加授权额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5、2022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上,
 针对《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开设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6、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针对
《2022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
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关于聘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发表同意独立意见,以及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7、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针对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在 2022 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2022 年 3 月 18 日,主持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内审部
2021 年度内审工作报告及 2022 年度内审工作计划的议案》。
    2、2022 年 4 月 26 日,主持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二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2 年 8 月 25 日,主持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三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内审部 2022 年度第二季度工作报告及第三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4、2022 年 10 月 25 日,主持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四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拟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的议案》。
    5、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薪酬
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并依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切实履
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6、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提
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
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
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 认真查阅相关文件,
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
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五、对公司调研情况

    通过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外,还通过电
话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
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
意见,还经常关注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在自身会计专业积累的基础上,积极学习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积极
参加公司及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及时掌握最新的监管政策和监管方向,不
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2 年任职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2 年任职期内,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2 年任职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
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2022 年度,本人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建言献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努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