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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百泽: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2021-07-16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接受深圳市金百泽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已出
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之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北京市金
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鉴于天职国际已对发行人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简称“报告期”)的财务
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5260 号《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天职业字[2020]35260 号《审计报告》”),发
行人《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和其他相关申报文件也发生了部分修改和变动,
本所现就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和其他相关申报文件修改和变动部分
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补充核查,并据此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法律意见书》的补充,并构成《法律意见书》不可
分割的一部分。本所在《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
提和假设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对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说明的事项,
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说明为准。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使用简称、词语的含义与《律师工
作报告》、《法律意见书》中所使用简称、词语的含义相同。

                                  3-3-1-1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必备
 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要求,按照律
 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提供的有关文件和
 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一、    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主体资格
(一)   发行人以金百泽有限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将金百泽有限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
         产人民币 117,470,545.31 元按照 1:0.5108 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人民币 60,000,000 元,各发起人按各
         自的出资比例计算应持有的股份,其余人民币 57,470,545.31 元计入股
         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2010 年 6 月 21 日,深圳市市监局向发行人核发
         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2717256)。

         经查验发行人在深圳市市监局的档案资料,并经本所律师于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行人自成立之日起
         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相关中国法律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应当终止的情形。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发行人为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   经查验发行人在深圳市市监局的档案资料,发行人以金百泽有限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将金
         百泽有限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 117,470,545.31
         元按照 1:0.5108 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经查验发行人
         在深圳市市监局的档案资料,发行人前身金百泽有限于 1997 年 5 月 28
         日设立。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持续经营
         三年以上。

 二、    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质条件
(一)   本次发行并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实质条件




                                   3-3-1-2
 1.      根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及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本次发行并上市事项所作决议,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为同一
          类别股份,即人民币普通股(A 股),同股同权,每股的发行价格和条
          件相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

 2.      根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发行人提供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
          则、组织架构图,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等资
          料,发行人已经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
          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3.      根据天职业字[2020]35260 号《审计报告》《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及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
          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4.      根据天职业字[2020]35260 号《审计报告》、经发行人确认,并经本所
          律师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及发行人审计机构相关人员,发行人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证券
          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5.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相关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确认、《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
          师在中国证监会网站(http://www.csrc.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检察网(http://www.ajxxgk.jcy.
          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裁
          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网站等公开网站进行查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
         (四)项之规定。

(二)    本次发行并上市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      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主体资格”所述,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符合《管理办
          法》第十条之规定。

 2.      根据天职业字[2020]35260 号《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0]35260-2 号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的说明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发行人

                                     3-3-1-3
        财务总监、审计机构相关人员,本所认为,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并由天职国际就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及一期的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
        能够合理保证发行人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天
        职国际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的规定。

 3.     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1)   根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天职业字[2020]35260 号《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0]35260-2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主要资产的
        权属证书、购置合同及发票、业务合同、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三
        会会议文件、组织架构图、发行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基本情况调查表、发行人董事、监事选举
        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相关文件,经发行人确认,并经本所律师实地调
        查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及对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总经理、
        财务总监、人力资源负责人及审计机构相关人员访谈,本所认为,发行
        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管理办法》第
        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

(2)   根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发行人提供的业务合同、工商档案资
        料、三会会议文件、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劳动合同、发行
        人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说明,经本所律师与发行人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访谈,并经本所律师在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检察网(http://ww
        w.ajxxgk.jcy.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等公开网站查询,本所
        认为,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二年内主营业务
        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二年实际
        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符
        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


                                    3-3-1-4
(3)   根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天职业字[2020]35260 号《审计报告》、
        发行人企业信用报告、发行人主要资产的权属证书、主要经营设备的购
        置合同及发票,经发行人确认,经本所律师在相关产权登记机关进行查
        询的结果以及在中国检察网(http://www.ajxxgk.jcy.gov.cn/)、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
        hu.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
        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等公开网站查
        询,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发行人总经理、财务总监和法务负责人,本所认
        为,发行人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
        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
        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符合《管理办
        法》第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4.     根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发行人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公
        司章程》、发行人提供的业务合同及说明,本所认为,发行人生产经营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5.     根据天职业字[2020]35260 号《审计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公安机关
        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确认,经本所律师访
        谈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经本所律师在中国证监会网站(htt
        p://www.csrc.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
        gov.cn/)、中国检察网(http://www.ajxxgk.jcy.gov.cn/)、中国证监会
        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网站(http://neris.csrc.gov.cn/shixinch
        axu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裁判
        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
        editchina.gov.cn/)、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
        在地主管部门网站等公开网站进行查询,本所认为,最近三年内,发行
        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
        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
        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
        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
        款之规定。

 6.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相关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提供的简历及确认,并经本所律师在中国证监会网站(http:


                                   3-3-1-5
         //www.csrc.gov.cn/)、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深
         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中国检察网(http://www.ajxxgk.
         jcy.gov.cn/)、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网站(http://
         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
         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
         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等公开网站查询,本所认
         为,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管
         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

(三)   本次发行并上市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条件

 1.      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质条件”之“(一)、(二)”
         部分所述,发行人已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符合《上
         市规则》第 2.1.1 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2.      根据发行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等
         文件,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为 8,000 万元,本次拟公开发行 2,66
         8 万股股份,本次发行并上市后股本总额不少于 3,000 万元,符合《上
         市规则》第 2.1.1 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3.      根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等文件,本次拟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 25%以上,符合《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一款第(三)
         项之规定。

 4.      根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天职业字[2020]35260 号《审计报告》
         及发行人确认,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为 3,682.2
         3 万元、4,321.06 万元,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符合《上市规
         则》第 2.1.1 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 2.1.2 条第(一)项之规定。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具备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质条件。

 三、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的情况
         根据天职业字[2020]35260 号《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45,546.38 万
         元、52,731.81 万元、51,941.22 万元及 26,601.46 万元;发行人上述报


                                     3-3-1-6
         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发行人当年/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8.3
         3%、98.80%、99.11%及 99.09%。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

 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变化情况
(一)   关联方的变化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天职业字[2020]35260 号《审计报告》、发行人主要股东、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表,经本所律师与发行人主要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访谈,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
         人关联方变化情况如下:

 1.      发行人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或担
         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深圳市金兄弟化工科技 武守坤担任董事,发行人股东武守永担任
          1.
                 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深圳市金兄弟新材料科
          2.                          发行人股东武守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兄弟聚合科技
          3.                          发行人股东武守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有限公司

                 深圳市凯恩投资控股有
          4.                          发行人股东武守永控制的企业
                 限公司

                 深圳市马可尼建筑装饰
          5.                          发行人股东武守永担任执行董事
                 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马可尼建筑材料
          6.                          发行人股东武守永担任执行董事
                 有限公司

                 中山市马可尼建材科技 发行人股东武守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
          7.
                 有限公司             理


                                    3-3-1-7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中山市海兰德化工有限
8.                          发行人股东武守永控制的企业
       公司

       中山市海明德化工有限
9.                          发行人股东武守永控制的企业
       公司

       上海辰达化工科技有限
10.                         发行人股东武守永担任执行董事
       公司

       天津合达利建材科技有
11.                         发行人股东武守永控制的企业
       限公司

       中山市汇邦物流有限公 发行人股东武守永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
12.
       司                   企业

       深圳龙海拓科技有限公 发行人股东武守永担任董事,该企业已于
13.
       司                   2008 年 6 月 15 日吊销,未注销

       金兄弟实业(香港)有
14.                         发行人股东武守永控制的企业
       限公司

       成都市金百泽商贸有限 发行人股东武守永控制的企业,正在办理
15.
       公司                 注销

       深圳市大自在健康管理 发行人股东武守永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
16.
       咨询有限公司         制的企业

       深圳市奥龙腾科技有限
17.                         发行人股东张伟控制的企业
       公司

       深圳市百世盈科实业有 发行人股东张伟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担任
18.
       限公司               董事

       深圳长城开发贸易有限 发行人股东张伟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担任
19.
       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

                            发行人股东张伟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担任
       深圳市纳德软件技术有
20.                         执行董事,已于 2004 年 6 月 18 日吊销,
       限公司
                            未注销



                          3-3-1-8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深圳市多比数码技术有 武守坤担任董事,发行人董事林鹭华担任
21.
       限公司               董事长

       浙江华媒信息传播有限 武守坤担任董事,发行人董事林鹭华担任
22.
       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

       快点文化传播(上海) 武守坤担任董事,发行人董事林鹭华担任
23.
       有限公司             董事长

       江苏省盛世广宏无线科
24.                         发行人董事林鹭华担任副董事长
       技传播有限公司

       深圳广和互联信息有限 发行人董事林鹭华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
25.
       公司                 公司

       深圳市泽创投资发展有
26.                         发行人董事林鹭华控制的企业
       限公司

       杭州雍享网络科技有限
27.                         发行人董事林鹭华担任董事
       公司

       国教视讯(北京)文化
28.                         发行人董事林鹭华担任副董事长
       传媒有限公司

       西安迈威广播电视网络 发行人董事林鹭华担任副董事长,该企业
29.
       器材有限公司         已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吊销,未注销

       舟山泽创投资合伙企业 发行人董事林鹭华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
30.
       (有限合伙)         企业

       上海泽创科技合伙企业 发行人董事林鹭华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
31.
       (有限合伙)         企业

       世广新媒(北京)文化 发行人董事林鹭华担任副董事长,该企业
32.
       有限公司             已于 2011 年 12 月 26 日吊销,未注销

                         发行人董事林鹭华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
33. 厦门佰泽实业有限公司 制的企业,该企业已于 2000 年 1 月 24 日
                         吊销,未注销



                          3-3-1-9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发行人董事林鹭华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
    厦门市雄富星贸易有限
34.                      制的企业,该企业已于 2000 年 1 月 24 日
    公司
                         吊销,未注销

       厦门市麦益德文化传媒 发行人董事林鹭华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担
35.
       有限公司             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海西智库(厦门)产业 发行人董事林鹭华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
36.
       创新顾问有限公司     制的企业

       西双版纳崇古资源投资 发行人董事林鹭华关系密切家庭成员能
37.
       有限公司             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厦门市英之成教育咨询 发行人董事林鹭华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
38.
       有限公司             制的企业

       北京中青恒远文化传播 发行人董事林鹭华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
39.
       有限公司             制的企业

       西安信凯电子有限责任 发行人董事林鹭华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担
40.
       公司                 任董事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
41.                         发行人董事梁国智担任副总经理
       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达晨晨鹰三号股 发行人董事梁国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42.
       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

       明源云集团控股有限公
43.                         发行人董事梁国智担任董事
       司

       广州凯沙琪钻石首饰有
44.                         发行人董事叶永峰担任董事
       限公司

       智慧华育(广州)科技
45.                         发行人董事叶永峰担任董事
       有限公司

       珠海广浩捷科技股份有
46.                         发行人董事叶永峰担任董事
       限公司



                         3-3-1-10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上海澜葆信息科技技术 发行人董事武淑梅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
47.
       中心                 制的企业

                           发行人董事武淑梅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
48. 深圳新芽电子有限公司
                           制的企业

       四川艾玺特慕科技有限 发行人董事武淑梅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
49.
       公司                 制的企业

       深圳沃达丰投资有限公 发行人独立董事赵亮担任执行董事兼总
50.
       司                   经理

       深圳沃达丰壹号投资管 发行人独立董事赵亮能够施加重大影响
51.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企业

       无锡第六元素高科技发
52.                         发行人独立董事赵亮担任董事
       展有限公司

       常州第六元素材料科技
53.                         发行人独立董事赵亮担任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

       三维嘉钛(天津)科技 发行人独立董事赵亮担任董事,该企业已
54.
       有限公司             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吊销,未注销

       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
55.                         发行人独立董事赵亮担任董事
       司

       无锡格菲投资咨询企业 发行人独立董事赵亮能够施加重大影响
56.
       (有限合伙)         的企业

    深圳市松禾创新五号创
                         发行人独立董事赵亮担任执行事务合伙
57.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人委派代表
    合伙)

       深圳市松禾海创创业投 发行人独立董事赵亮担任执行事务合伙
58.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委派代表

       深圳市向日葵投资有限
59.                         发行人独立董事曾鹭坚担任总经理
       公司



                         3-3-1-11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
                         发行人独立董事曾鹭坚担任执行事务合
60. 发区向日葵创业投资合
                         伙人委派代表
    伙企业(有限合伙)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
61.                         发行人独立董事曾鹭坚担任董事
       限公司

       中碳能源(山东)股份
62.                         发行人独立董事曾鹭坚担任董事
       有限公司

       深圳赛思鹏科技发展有 发行人独立董事李挥关系密切家庭成员
63.
       限公司               控制的企业

       佛山赛思禅科技有限公 发行人独立董事李挥能够施加重大影响
64.
       司                   的企业

       深圳市正美奇科技有限 发行人独立董事李挥关系密切家庭成员
65.
       公司                 控制的企业

       福建金络康健康科技有 发行人独立董事李挥能够施加重大影响
66.
       限公司               的企业

       厦门市家嘉康科技有限 发行人独立董事李挥能够施加重大影响
67.
       公司                 的企业

       深圳中圣投资管理有限 发行人独立董事李挥关系密切家庭成员
68.
       公司                 控制的企业

       深圳万国丰泽供应链管 发行人独立董事李挥关系密切家庭成员
69.
       理有限公司           担任执行董事

       深圳前海万惠高新创投 发行人独立董事李挥关系密切家庭成员
70.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福建省童猫动漫科技有 发行人独立董事李挥关系密切家庭成员
71.
       限公司               担任董事

       深圳中渔大洲投资控股 发行人独立董事李挥关系密切家庭成员
72.
       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3-3-1-12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深圳市万国童猫健康产 发行人独立董事李挥关系密切家庭成员
      73.
             业发展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深圳市童猫文化产业有 发行人独立董事李挥关系密切家庭成员
      74.
             限公司               担任董事

             统合电子(杭州)有限 该企业持有杭州佰富 30%股权,能够对杭
      75.
             公司                 州佰富施加重大影响

                                  该企业持有泽国电子 30%股权,能够对泽
      76. 上海杉海电子有限公司
                                  国电子施加重大影响

2.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过去 12 个月内存在《上市规则》规
     定情形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深圳市优势互联科技有 武守坤控制的企业,该企业已于 2020 年 4
      1.
             限公司               月 10 日注销

             深圳智明创展电子有限 武守坤控制的企业,该企业已于 2020 年 5
      2.
             公司                 月 15 日注销

             深圳雅文教育文化传媒 武守坤控制的企业,该企业已于 2020 年 4
      3.
             有限公司             月 9 日转让予蒋谢珍

             深圳三华互联科技有限 武守坤控制的企业,该企业已于 2020 年 4
      4.
             公司                 月 9 日转让予蒋谢珍

             深圳好美互动视讯有限 武守坤控制的企业,该企业已于 2020 年 4
      5.
             公司                 月 9 日转让予蒋谢珍

                                  发行人股东武守永关系密切家庭成员能
             深圳市大丰盛文化传播
      6.                          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该企业已于 2020
             有限公司
                                  年 3 月 5 日注销

                                  发行人董事林鹭华关系密切家庭成员过
             广州万达文化旅游城投
      7.                          去 12 个月内曾担任总经理,2020 年 3 月
             资有限公司
                                  27 日辞去总经理职务



                                3-3-1-13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发行人董事林鹭华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
8.     上海尔视广告有限公司
                              企业,该企业已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注销

       深圳亚宸文化传播有限 发行人董事林鹭华控制的企业,该企业已
9.
       公司                 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注销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 梁国智过去 12 个月内曾担任董事,2019
10.
       有限公司             年 9 月辞去董事职务

       深圳市明源云科技有限 梁国智过去 12 个月内曾担任董事,2020
11.
       公司                 年 1 月辞去董事职务

                         发行人董事武淑梅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
    深圳市赛米投资有限公
12.                      制的企业,该企业已于 2020 年 5 月 6 日
    司
                         注销

                         发行人董事武淑梅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担
    深圳市菲米力文化发展
13.                      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该企业已于 2020
    有限公司
                         年 5 月 8 日注销

                         发行人董事武淑梅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
    四川金石优创科技有限
14.                      制的企业,该企业已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
    公司
                         注销

                         发行人原董事蒋谢珍曾担任执行董事兼
    上海全运网络科技有限
15.                      总经理,2020 年 4 月 20 日辞去执行董事
    公司
                         兼总经理

       湖南新广宏天手机电视 发行人原董事蒋谢珍担任董事,该企业已
16.
       有限责任公司         于 2020 年 5 月 7 日注销

       深圳宏天高科技有限公
17.                         发行人原董事蒋谢珍担任副总经理
       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李挥关系密切家庭成员
    深圳万国优品商业管理
18.                      控制的企业,该企业已于 2020 年 5 月 13
    有限公司
                         日注销


19. 深圳市松禾正心谷创业 发行人独立董事赵亮曾担任执行事务合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人委派代表,2020 年 3 月 29 日辞去该


                         3-3-1-14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伙)                    职务


                                   该企业曾持有惠州硬见 40%股权,能够对
                                   惠州硬见施加重大影响,该企业已于 2020
          20. 北京硬见科技有限公司
                                   年 4 月 28 日将惠州硬见 40%股权转让予惠
                                   州云创

(二)   关联交易的变化情况

         根据天职业字[2020]35260 号《审计报告》、《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及发行人的确认等相关文件,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
         间,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1.      经常性关联交易

(1)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服务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0年1-6月交易金额(元)

          统合电子(杭州)有         接受委外加工服
                                                      93,255.82
          限公司                     务、支付水电费

          西安信凯电子有限
                                     承租物业         2,774,615.02
          责任公司

(2)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2020年1-6月交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易金额(元)

          统合电子(杭
                             提供委外加工服务                  21,518.66
          州)有限公司

          上海瀚讯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       出售电子元器件、印制电路板        261,035.68
          公司

          北京硬见科技
                             出售电子元器件、印制电路板        215,931.09
          有限公司



                                       3-3-1-15
 2.     偶发性关联交易

(1)   向关联方采购劳务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0年1-6月交易金额(元)

          深圳市马可尼建筑
                                 办公场所装修       17,660.55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   接受关联方担保

        合同名称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合同内容      履行情况

        个 人 保 武守坤 发行人      汇丰银行    武守坤为发行人在该 正 在 履
        证书                        (中国)    保证书签署之日至汇 行
                                    有限公司    丰银行(中国)有限
                                    深圳分行    公司收到终止通知后
                                                满一个月的期间内,
                                                发行人欠付汇丰银行
                                                (中国)有限公司的
                                                全部合同性金钱债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保 证 合 武守坤 西安金百 交 通 银 行    武守坤为发行人与交 正 在 履
        同              泽电路   陕西省分       通银行陕西省分行签 行
        ( 0920                  行             订的《流动资金借款
        03101-                                  合同》(092003101)
        2)                                     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保 证 合 林鹭华 西安金百 交 通 银 行    林鹭华为发行人与交 正 在 履
        同              泽电路   陕西省分       通银行陕西省分行签 行
        ( 0920                  行             订的《流动资金借款
        03101-                                  合同》(092003101)
        3)                                     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反 担 保 武 守 西安金百 西 安 创 新     西安创新融资担保有 正 在 履
        (保证) 坤、林 泽电路  融资担保        限公司为西安金百泽 行
        合同(西 鹭华           有限公司        电路与交通银行陕西
        创新保                                  省分行签订的《流动
        字 2020                                 资金借款合同》


                                   3-3-1-16
        合同名称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合同内容        履行情况

        年   第                              (092003101)提供
        (0001-                              担保,武守坤、林鹭
        01)号)                             华向西安创新融资担
                                             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
                                             保。

 3.     关联方的应收项目

(1)   与关联方的应收项目(账面余额)

                                                         2020年6月30日
                   关联方                项目名称
                                                         账面余额(元)

        北京硬见科技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           211,712.09

        西安信凯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应收款         121,335.00

        统合电子(杭州)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           24,401.99

(2)   与关联方的应付项目(账面余额)

                                                         2020年6月30日
                   关联方                项目名称
                                                         账面余额(元)

        武守坤                       其他应付款         34,817.19

        西安信凯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应付款         221,732.28

        北京硬见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应付款         200,000.00

        统合电子(杭州)有限公司     应付账款           212,312.60

        深圳市马可尼建筑装饰工程
                                     应付账款           577.50
        有限公司

 4.     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期间                           合计金额(元)




                                 3-3-1-17
                2020 年 1-6 月                      2,049,062.33

 5.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

         根据天职业字[2020]35260 号《审计报告》、发行人上述日常性关联交
         易合同、关联交易对方工商档案资料、财务报告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进行查询以及
         对部分关联交易金额较大的交易对方进行访谈,发行人上述日常性关联
         交易为交易各方根据自身经营业务需要而进行的商品销售、服务采购和
         物业租赁;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董事会决议等相关
         文件,发行人 2020 年 1-6 月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已按照发行人《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权限提交发行人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或由董
         事会审议。

         根据天职业字[2020]35260 号《审计报告》、发行人上述偶发性关联交
         易合同,经发行人确认,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及审计机构
         相关人员,发行人 2020 年 1-6 月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为发行人根据
         自身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劳务采购以及关联方为发行人的银行授信、借款
         提供担保,其中劳务采购已按照发行人《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的
         权限提交发行人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发行人接受关联方担保有利于发
         行人日常生产经营,无需履行相关审批决策程序。

         基于上述,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对比发行人提供的关联业务合同与同类非
         关联业务合同、合同支付凭证等资料,发行人上述 2020 年 1-6 月发生
         的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及条件符合公允原则,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独立性
         或者显失公平的情形。

 五、    发行人主要财产变化情况
(一)   专利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专利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证明》及本
         所律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cpquery.sipo.gov.cn/)查询的结果,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新取得 11
         项专利,其中发明 3 项,实用新型 8 项,其基本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附件一。

(二)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3-3-1-18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本所律师在中国版
         权保护中心旗下“中国版权服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PCC1718)
         查询的结果,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中国
         境内新取得 10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其基本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附件二。

(三)   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1.      子公司名称变更

         根据深圳市造物工场科技有限公司工商档案及《营业执照》,发行人子
         公司“深圳市云创造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称变更为“深圳市造物工场科技
         有限公司”。

 2.      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

         根据深圳金百泽工商档案及《营业执照》,发行人子公司深圳金百泽的
         经营范围变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高速高密度电路板的专业设计、大规
         模集成电路的技术开发、电路板工程设计软件开及销售,产品研发设计,
         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经营电子商务,印制线路板销售,工业设
         计、模具设计、及模具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与销售;计算机技术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电子通信产品的开发、销售;创业投
         资业务。(以上不含证券、金融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
         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元器件组装;电子产品检测与认证。”

 3.      注销的子公司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工商档案、《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等资料,自《法
         律意见书》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已完成天津云创物
         联科技有限公司的注销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天津云创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统 一 社 会 信 91120221MA05KRU05T
          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何宜锋

          住所:        天津市宁河区现代产业区新华科技园 A25 号


                                  3-3-1-19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物联网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软件开发;
                        软件咨询;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产品设计;
                        模型设计;包装装潢设计;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
                        设计;企业策划、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
                        告;文化咨询;体育咨询;教育咨询(中介服务除外);
                        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翻译服务;
                        市场调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影视策划;承办
                        展览展示活动;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6 年 8 月 24 日

         股权结构: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1         发行人        1,000          100%

                         合计          -         1,000          100%


         根据天津云创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工商档案资料、财务报表,经发行人确
         认,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天津云创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存
         续期间较短,其自设立之日至注销之日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未招聘员
         工及购置资产。根据发行人确认,并经本所律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检察网(http://www.ajxxgk.jcy.
         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裁
         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国家及天津云创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相关政
         府主管部门网站等公开网站进行查询,天津云创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存续
         期间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四)   租赁房屋

         发行人、深圳金百泽、泽创电子、深圳市造物工场科技有限公司承租的
         部分房产的租赁合同已到期,其中发行人已不再续租部分房产,发行人、
         深圳金百泽、泽创电子、深圳市造物工场科技有限公司就其余部分房产

                                    3-3-1-20
续租事宜与出租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自《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至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新承租了部分房产。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附件三。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租赁合同、租赁备案证明等资料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有 4 处房屋的租赁合同未
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 54 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
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
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 14 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
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
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第 23 条规定,“违反本
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
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
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上述规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登记
备案,存在受到相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风险;逾期不改正的,存
在面临受到相关主管机关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的风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
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
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
释(一)》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
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
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签订的上述房屋租赁合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该等房屋租赁合同中均未约定以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为合同生效条
件。

就上述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登记备案问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武守坤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如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因其在上市前的

                         3-3-1-21
         租赁物业权属、未办理备案手续等瑕疵而致使发行人或其子公司无法继
         续使用该等物业需要另寻租赁场所及/或受到任何政府部门的相关行政
         处罚或要求整改而遭致任何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实
         际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全额现金补偿,确保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
         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签订的 4 处房屋的租赁合同
         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不会导致该等房屋租赁合同失效,不会对发行人的
         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
         碍。

 六、    发行人重大债权债务的变化情况
(一)   重大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合同台账、合同文件等资料、天职业字[2020]35260
         号《审计报告》、《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等相关文件,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已履行的及截至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主要包括销售合同、采购合同、
         授信/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具体情况如下:

 1.      销售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合同台账、业务合同,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律师
         工作报告》已披露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已履行的及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正在履行的重大
         销售合同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四。

 2.      采购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合同台账、业务合同,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律师
         工作报告》已披露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不存在其他已履行的及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正在
         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

 3.      授信/借款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合同台账、借款合同、企业信用报告,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除《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2020 年 1 月 1




                                   3-3-1-22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已履行的及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正
         在履行的重大授信/借款合同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四。

 4.      担保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合同台账、担保合同、企业信用报告,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除《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已履行的及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正
         在履行的重大担保合同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四。

(二)   合同主体及合同的履行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本所律师对发行人供应商和客户的访谈、重大合同
         函证,并经本所律师与发行人财务总监、法务负责人访谈,本所认为,
         发行人是重大合同的主体,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 202
         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已履行的及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
         不存在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的情形,上述合同正常履行,不存在不
         能履约、违约等重大法律风险。

(三)   侵权之债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工商管理、税务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发行人确
         认、并经本所律师与发行人财务总监、法务负责人访谈,以及本所律师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
         a.gov.cn/)、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所在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网站等公
         开网站进行查询,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
         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

(四)   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债权债务及担保

         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变化情况/(二)关联交
         易的变化情况”、“六、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一)重大合同”披露的新
         增关联交易及关联交易合同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
         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新增的正在履行的重大债权债务或相互提供担
         保的情况。

(五)   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项




                                    3-3-1-23
         根据天职业字[2020]35260 号《审计报告》、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
         律师与发行人财务总监、审计机构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保证金、押金、备用金,
         其他应付款主要为报销款、服务费、代扣代缴员工个人社保公积金等,
         均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合法有效。

 七、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资料,自《法
         律意见书》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共召开了董事会会
         议 1 次、监事会会议 1 次。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会议的召开通知、会议
         决议等文件资料,本所认为,发行人上述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
         开、决议内容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八、    发行人的税务
(一)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纳税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业字[2020]35260-1 号《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说明审核报告》以及税务主管部门出
         具的证明、完税证明及发行人的说明与承诺,本所认为,发行人及其境
         内子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未受到过重大税
         务行政处罚。

(二)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的财政补贴

         根据天职业字[2020]35260 号《审计报告》、发行人提供的财政补贴政
         策文件、记账凭证、银行回单及发行人的说明与承诺,发行人及其境内
         子公司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新取得的金额在 1
         0 万元以上的财政补贴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附件五。

         根据天职业字[2020]35260 号《审计报告》、发行人提供的说明,并经
         本所律师核查,本所认为,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取得上述财政补贴合
         法、合规、真实、有效。

 九、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   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的环境保护情况

 1.      自《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惠州金百泽因环
         境保护事项收到如下行政命令:


                                   3-3-1-24
2020 年 9 月 3 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向惠州金百泽出具《责令改正违
法行为决定书》(惠市环违改[2020]39 号),“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在 2
020 年 8 月 20 日对惠州金百泽进行现场检查,经广东惠利通检测技术
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结果显示,惠州金百泽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口所
测项目总氰化物为 0.42mg/L,参照《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
1597-2015)评价,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 1.05 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
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
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惠
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惠州金百泽立即改正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并
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前向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书面报告改正情况。惠州市
生态环境局将自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送达之日起 30 日内,
对惠州金百泽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

惠州金百泽已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向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提交了《整改报
告》。根据《整改报告》中所附广东宏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惠州金百泽排放废水中氰化物的检测结
果为“未检出”。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测站、广东宏科检
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期初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间多次对惠州金
百泽废水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或检测出具的《监测报告》或《检测报告》,
惠州金百泽排放废水中氰化物的监测/检测结果均为“未检出”。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出具《关于对<申请函>的回复》,
确认惠州金百泽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无
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根据惠州金百泽的说明,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已对惠州金百泽整改情况实
施复查,并由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测站对惠州金百泽废水
排放情况进行执法监测。根据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测站出
具的《监测报告》,惠州金百泽排放废水中总氰化物的监测结果为“未
检出”,“总排口水样监测项目达标”。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规定:“根据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
章,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命令的具体形式有:……(七)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九)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设定的责令改正或


                         3-3-1-25
         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命令的其他具体形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行政行为种类和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规定,行政命令不属行政处罚。”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惠州金百泽收到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惠市环违改[2020]39 号)为惠州市生态环境局的行政命令,不属于行
         政处罚;惠州金百泽上述违法行为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
         社会影响恶劣等后果,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惠州金百泽已向惠州
         市生态环境局提交了《整改报告》,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惠州金百泽整
         改情况实施复查的监测结果为:总氰化物“未检出”,“总排口水样监
         测项目达标”。

 2.      根据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住所地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证明、陈冯吴律
         师事务所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出具的《香港法律意见书–King Brother
          Technology Limited 金百泽科技有限公司》,经发行人确认并经本所
         律师在国家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发行人及其境
         内子公司住所地生态环境部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
         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进行查询,本所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在 2020 年 1 月 1 日
         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而受到过重大环保行政处罚。

(二)   发行人的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

         根据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发
         行人确认,经本所律师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www.samr.
         gov.cn/)、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站、信用
         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公开网站查询,并经本所律师查阅天
         职业字[2020]35260 号《审计报告》,本所认为,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
         司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未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
         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而受到过重大行政处罚。

 十、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一)   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员工名单和工资表、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凭证、
         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缴交明细表、发行人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


                                   3-3-1-26
         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
         房公积金的情况如下:


            员工人数         社会保险缴纳人数        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


                1,442              1,394                    1,404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说明,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人数、缴纳社会
         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人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1)由于社会保险缴费
         日、住房公积金缴费日的差异,以及员工新入职时间的不同,对于新入
         职的部分员工,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需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而在其入职
         次月开始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及/或住房公积金,而当月进行员工人数统计
         时包含该等员工在内。(2)部分员工从原单位离职后未及时从原单位转
         入社会保险及/或住房公积金关系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及境内子公司为该
         等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及/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延迟。(3)部分员工
         为退休返聘人员,发行人及境内子公司无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
         积金。

         根据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住所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社会
         保险基金管理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及其
         境内子公司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不存在因违反
         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到前述部门的处罚的情
         形。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武守坤已出具承诺:“如发行人或其子公司
         因其在上市前未依法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被主管部门
         要求补缴、受到主管部门的处罚或被有关人员向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追索,
         本人将全额承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该部分补缴、被处罚或被追索的支出
         及费用,确保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综上,本所认为,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而受到过重大行政处罚。

 十一、 发行人涉及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   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3-3-1-27
         根据天职业字[2020]35260 号《审计报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确认、
         各行政主管部门就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出具的证明文件,并根据
         本所律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
         国检察网(http://www.ajxxgk.jcy.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
         p://zxgk.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及发行人及其
         境内子公司住所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网站等公开网站进行查询,截至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
         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二)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涉及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相关股东的确认、以及本所律师在中国检察网(http://www.ajxxgk.
         jcy.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
         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
         w.creditchina.gov.cn/)以及相关股东住所地的相关司法机关网站和其他
         公开网站的查询结果,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持有发行人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
         市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三)   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涉及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相关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武守
         坤的确认、以及本所律师在中国检察网(http://www.ajxxgk.jcy.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
         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
         gov.cn/)以及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武守坤住所地的相关司法机关网站
         和其他公开网站的查询结果,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的
         董事长、总经理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
         市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十二、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除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发行人已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
         中国法律所规定的股票发行并上市条件;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发行人不存在影响其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或风险。

                                     3-3-1-28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3-3-1-29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签署页)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林青松




                                                            刘晓光




                                           单位负责人:


                                                           王    玲




                                             二〇二〇年     月        日




                               3-3-1-30
附件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有的专利权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证书号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权期限

       惠州金百泽、西安金                                         一种层间对准高要求               2017 年 12 月 12 日至
1.                          第 3885433 号    ZL201711321500.5                           发明专利
       百泽电路、发行人                                             盲孔板制作方法                  2037 年 12 月 11 日

                                                                  一种线路板阻焊侧蚀
       惠州金百泽、发行                                                                            2018 年 5 月 15 日至
2.                          第 3870912 号    ZL201810464106.5     位置渗金短路预防加    发明专利
       人、西安金百泽电路                                                                           2038 年 5 月 14 日
                                                                        工方法

       惠州金百泽、发行                                           一种功率驱动器件的               2019 年 11 月 27 日至
3.                          第 10694519 号   ZL201922079456.2                           实用新型
       人、西安金百泽电路                                             电时序电路                    2029 年 11 月 26 日

       惠州金百泽、发行                                           一种 PCB 薄板生产辅              2019 年 9 月 24 日至
4.                          第 10881206 号   ZL201921593868.1                           实用新型
       人、西安金百泽电路                                                助治具                     2029 年 9 月 23 日

       惠州金百泽、发行                                           一种用于电路板检验               2019 年 9 月 24 日至
5.                          第 10882430 号   ZL201921594506.4                           实用新型
       人、西安金百泽电路                                               的放板架                    2029 年 9 月 23 日

       北京金百泽、惠州金                                          一种应用于 BGA 下               2018 年 12 月 18 日至
6.                          第 10320045 号   ZL201822126770.7                           实用新型
         百泽、发行人                                             0402 电容封装的焊盘               2028 年 12 月 17 日

       发行人、惠州金百                                           一种大功率半导体激               2019 年 11 月 27 日至
7.                          第 11101893 号   ZL201922079457.7                           实用新型
       泽、西安金百泽电路                                           光器驱动保护电路                2029 年 11 月 26 日



                                                       3-3-1-31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证书号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权期限

       惠州金百泽、发行                                                                            2019 年 12 月 18 日至
8.                          第 11493760 号   ZL201922285273.6     一种锡膏刮刀放置架    实用新型
       人、西安金百泽电路                                                                           2029 年 12 月 17 日

                                                                  一种用于印刷电路板
       惠州金百泽、发行                                                                            2020 年 3 月 24 日至
9.                          第 11490726 号   ZL202020383278.2     检测 CCD 转靶机孔位   实用新型
       人、西安金百泽电路                                                                           2030 年 3 月 23 日
                                                                      精度的工具

       惠州金百泽、发行                                           一种沉铜药水精准定               2020 年 3 月 24 日至
10.                         第 11473350 号   ZL202020383280.X                           实用新型
       人、西安金百泽电路                                           量自动加药装置                  2030 年 3 月 23 日

       西安金百泽电路、发                                         一种超薄易折电路板               2017 年 11 月 23 日至
11.                         第 4003569 号    ZL201711182804.8                           发明专利
       行人、惠州金百泽                                               的制作方法                    2037 年 11 月 22 日




                                                       3-3-1-32
附件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序                                                                     首次发表日                      权利取得
       著作权人       证书号        登记号            软件名称                          登记日期                  权利范围
号                                                                         期                            方式

                    软著登字第                   高速差分信号互联设    2019 年 12 月   2020 年 8 月
 1    北京金百泽                 2020SR1010290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5888986 号                       计软件 V1.0           25 日          31 日

                    软著登字第                   铜皮网络智能打孔控    2018 年 9 月    2020 年 7 月
 2    北京金百泽                 2020SR0760365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5639061 号                       制系统 V1.0          10 日           13 日

                    软著登字第                   PCB 集成化智能设计    2018 年 11 月   2020 年 8 月
 3    北京金百泽                 2020SR1007256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5885952 号                         软件 V1.0           13 日          28 日

                    软著登字第                   电源安全设计监测系    2018 年 12 月   2020 年 8 月
 4    北京金百泽                 2020SR1007277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5885973 号                         统 V1.0             20 日          28 日

                    软著登字第                   电阻抗测量信号弱点    2019 年 11 月   2020 年 8 月
 5    北京金百泽                 2020SR1005936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5884632 号                     监测系统 V1.0           6日            28 日

                    软著登字第                   DDR3 总线检测分析系   2019 年 8 月    2019 年 12 月
 6    北京金百泽                 2019SR1292005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4712762 号                          统 V1.0           25 日            5日

 7    北京金百泽    软著登字第   2019SR1292008 Gerber 文件自动输出     2019 年 5 月    2019 年 12 月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3-3-1-33
序                                                                   首次发表日                    权利取得
     著作权人      证书号         登记号           软件名称                          登记日期                 权利范围
号                                                                       期                          方式
                  4712765 号                   服务管控平台 V1.0        26 日          5日

                  软著登字第                   铜皮网络过孔工艺智   2019 年 3 月   2019 年 12 月
8    北京金百泽                2019SR1294120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4714877 号                   能化控制系统 V1.0       17 日           5日

                  软著登字第                   PCB 快速设计辅助管   2019 年 6 月 9 2019 年 12 月
9    北京金百泽                2019SR1296873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4717630 号                       理软件 V1.0           日            5日

                  软著登字第                   PCB 文件自动加密管   2019 年 1 月   2019 年 12 月
10   北京金百泽                2019SR1296875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4717632 号                       控系统 V1.0         10 日           5日




                                                     3-3-1-34
附件三:发行人租赁物业


                                                                                                       是否办理
                                                                          建筑面积
序号      承租人             出租人                  位置                               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 是否有权属证明
                                                                          (㎡)
                                                                                                       备案登记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南十
                         深圳长虹科技有                                              2020.9.1-2021.8
1.        发行人                        二路长虹科技大厦 6 楼 03、04-1      330                          否           是
                             限公司                                                  .31
                                        单元

                         深圳市多丽电子
                                        深圳市福田区北环路梅林多丽                   2020.9.1-2021.8
2.        发行人         商务产业园管理                                      60                          是           是
                                        工业区厂房 3 栋 3 层 318A 房                 .31
                             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领事馆路
                                                                                     2020.8.11-2021.
3.        发行人              康孟       9 号保利中心 3 栋 3 单元 14 层      77                          否           是
                                                                                     8.10
                                         6号

                         深圳市多丽电子
                                        深圳市福田区北环路梅林多丽                   2020.9.1-2021.8
4.       泽创电子        商务产业园管理                                    26.32                         是           是
                                        工业区厂房 3 栋第 3 层 318B 房               .31
                             有限公司

                         深圳长虹科技有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南十                   2020.8.1-2021.7
5.      深圳金百泽                                                          282                          否           是
                           限责任公司   二路长虹科技大厦 6 楼 01 单元                .31



                                                            3-3-1-35
                                                                                                  是否办理
                                                                     建筑面积
序号       承租人          出租人                 位置                             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 是否有权属证明
                                                                     (㎡)
                                                                                                  备案登记

       深圳市造物工场 深圳长虹科技有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南十                 2020.9.14-2021.
6.                                                                     163                          否           是
         科技有限公司   限责任公司   二路长虹科技大厦 6 楼 02 单元              9.30




                                                         3-3-1-36
附件四:重大合同

(一)   销售合同

序号      合同名称        需方         供方              合同内容                 签订日期          合同期限

1.     采购合同        长春深蓝智 发行人      需方向供方采购电子元器件,合 2020 年 1 月 14 日 自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造电子产品             同金额总计 4,047,426 元                         起到质保期满后
                       有限公司                                                               货款两清之日止

2.     产品买卖合同    河南牧原农 发行人      需方向供方采购模块,合同金额 2020 年 4 月 8 日    2020 年 5 月 30 日
                       牧设备有限             总计 9,600,000 元                                 前交货完毕
                       公司

3.     产品买卖合同    河南牧原农 发行人      需方向供方采购模块,合同金额 2020 年 1 月 7 日    2020 年 1 月 27 日
                       牧设备有限             总计 2,120,000 元                                 后分批交货(不含
                       公司                                                                     物流时间)

4.     产品买卖合同    河南省聚爱 发行人      需方向供方采购模块,合同金额 2020 年 3 月 19 日 收到预付款 25 日
                       数字科技有             总计 4,550,000 元                               内分批交货
                       限公司

(二)   授信/借款合同




                                                  3-3-1-37
序号   合同名称    公司名称     承兑人                    合同内容                  签署日期        合同期限

1.     银行承兑    惠州金百 中 国 建   设 承兑人对惠州金百泽签发的汇票进行承兑,汇 2020 年 8 汇票到期日为 2021 年 2
       协议        泽       银行股     份 票金额为 883.875454 万元。               月 31 日 月 28 日
       (2020 年            有限公     司
       32 号)              惠州大     亚
                            湾支行

(三)   担保合同

序号   合同名称    担保人      担保权人                           合同内容                      签署日期   履行情况

1.     最 高 额 保 发行人     中国建设银   发行人为惠州金百泽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 2020 年 8 正在履行
       证 合 同               行股份有限   湾支行在 2020 年 8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签订的 月 31 日
       (2020 年              公司惠州大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
       大亚湾高               亚湾支行     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提供最
       保 字 第                            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 亿
       001 号)                            元。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全部本金、利
                                           息、违约金、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
                                           的费用。

2.     最 高 额 保 武守坤     中国建设银 武守坤为惠州金百泽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 2020 年 8 正在履行
       证 合 同               行股份有限 湾支行在 2020 年 8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签订的 月 31 日
       (2020 年              公司惠州大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
       大亚湾自                          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提供最



                                                           3-3-1-38
     高保字第           亚湾支行    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 亿
     004 号)                       元。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全部本金、利
                                    息、违约金、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
                                    的费用。

3.   应 收 账 款 惠 州 金 中国建设银 惠州金百泽将其对发行人的 2,100 万元应收账款质押给中国 2020 年 8 正在履行
     质 押 合 同 百泽     行股份有限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为其与中国建设银 月 31 日
     (2020 年            公司惠州大 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签订的《银行承兑协议》
     大亚湾质             亚湾支行   (2020 年 32 号)项下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
     字 第 001                       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
     号)                            其他应付款项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




                                                     3-3-1-39
附件五: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财政补贴

  序号     主体                        来源及依据                           发放单位       金额(元)      收款日期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      深圳市南山人才安                2020 年 1 月 17
  1.     发行人                                                                            104,009.22
                    见》(深府规(2018)8 号)                          居有限公司                      日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
         惠州金百                                                                                       2020 年 3 月 27
  2.                《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评审结果公示》                术开发区工业贸易   300,000.00
         泽                                                                                             日
                                                                        发展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
         惠州金百   发<广东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 年 6 月 18
  3.                                                                    术开发区公共就业   352,000.00
         泽         (粤人社规[2019]25 号)、《关于企业新型学徒制补贴                                   日
                                                                        (人才)服务中心
                    资金核拨的公示》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                                    2020 年 4 月 10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
         惠州金百   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0]12 号)、《关于                                   日、2020 年 6
  4.                                                                    术开发区公共就业   149,000.00
         泽         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明电                                    月 18 日、2020
                                                                        (人才)服务中心
                    [2020]28 号)                                                                       年 6 月 18 日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
         惠州金百   《关于组织申报 2020 年大亚湾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扶                                    2020 年 6 月 28
  5.                                                                    术开发区工业贸易   100,000.00
         泽         持资金的通知》                                                                      日
                                                                        发展局




                                                       3-3-1-40
序号     主体                        来源及依据                          发放单位       金额(元)      收款日期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
       惠州金百   《关于下达 2020 年新冠肺炎应急防治科技专项项目计                                   2020 年 6 月 30
6.                                                                   术开发区工业贸易   100,000.00
       泽         划的通知》(惠市科字[2020]58 号)                                                  日
                                                                     发展局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19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
       西安金百                                                                                      2020 年 4 月 3
7.                年陕西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奖励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开发区信用服务中     220,000.00
       泽电路                                                                                        日
                  的通知》                                          心




                                                     3-3-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