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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百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公告2021-10-27  

                        证券代码:301041        证券简称:金百泽         公告编号:2021-018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在上
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国债逆回购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
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符合条件的国债逆回购
产品。
    (四)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
    (五)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六)决策程序:该项投资的投资额度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在该额度和期限内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审议,公
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具体实施事宜。
    (七)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的产品或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二、投资收益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国债逆回购投资收益
    由于国债逆回购利率远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国债逆回购投资具有明
显的收益性。
    (二)国债逆回购投资风险
    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当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变
化时,相应的汇率和利率等市场价格出现波动,可能会对公司开展国债逆回购投
资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利率风险: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在初始成交之时利率即已
锁定,收益大小也已确定,因此在逆回购到期日之间市场利率波动对已发生的交
易没有影响;履约风险:公司拟开展的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系采用标准券方式
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2) 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
国债逆回购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是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
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
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
度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
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2,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
求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运转。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爱建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
资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不会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保荐机构爱建证券对公司本次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事项无
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金百
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