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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百泽: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2-01-21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百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对金百泽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价原
               关联人                                          2022 年预计金额    上年发生金额
  类别                        容                 则

接受关联                  租赁费及水
              西安信凯                                             780.00            686.55
 方租赁                      电费
                                         以市场同类服务
向关联方
                          加工业务及     价格为定价依据
采购商品、    统合电子                                             60.00             35.54
                           水电费等
接受劳务

                           小计                                    840.00            722.09



      (二)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额占     实际发生额与
  关联交                 关联交
             关联人                 实际发生额    预计金额      同类业务比例     预计金额差异
  易类别                 易内容
                                                                   (%)           (%)

  接受关     西安信凯    租赁费及      686.55         780.00       29.85            -11.98
联方租                  水电

  赁                    费

向关联
                      加工业务
方采购
           统合电子   及水电费    35.54   80.00        1.01        -55.58
商品、接
                        等
受劳务

               小计              722.09   860.00             -     -16.04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                          不适用

异的说明(如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                          不适用

    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1、西安信凯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783584507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信凯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赵希卫
       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通讯产品研发;电子产品加工、生产、销售;
物业管理服务;房屋租赁;机动车停车场管理。(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有专
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总资产为 9,192.18 万元,净资产为
516.11 万元;2021 年 1-11 月,主营业务收入为 1,321.06 万元,净利润为 53.3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刘小军(董事林鹭华的妹妹林鹭文的配偶)持股 8.73%并担任董
事,因此本次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富联统合电子(杭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82356019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M14-11-5 地块 B5 厂房
    法定代表人:刘金钰
    注册资本:27,181.75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新型电子元器件、宽带接入网通信系统设备、高端
路由器、高端交换机、服务器及上述产品零配件;提供售后服务;从事上述产品
的批发、进出口业务(上述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
有关规定办理)(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295,716.95 万元,净资产
为 73,681.01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1,283,154.89 万元,净利润为
8,761.5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统合电子持有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杭州佰富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30%
股权,能够施加重大影响,因此本次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法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
容,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定价,交易价格由交易
双方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
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与上述关联方
签订合同与协议,并依照合同与协议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往来,对公司业务、公
司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
自愿平等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公平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
依赖。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因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
要,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2022 年度预计与西安信凯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发生
日常的关联交易不超过 780 万元,与富联统合电子(杭州)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
交易不超过 60 万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将与西安信凯电子
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不超过 78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富联统合电子(杭州)有限
公司发生不超过 6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属于正
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公司日常经营所
需,交易事项符合市场经营规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发生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
展的需要,预计的关联交易合理,定价依据符合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关联董
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
展的需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意见, 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预计的关联交易合理,定价
依据符合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 俣                  曾 辉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