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1 证券简称:金百泽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金百泽”)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8,800 户,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374,56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88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1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680,000 股,并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06,680,0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 数量为 81,374,56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8%;无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 股票数量为 25,305,432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为 1,374,568 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88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1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 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 比例限售方式。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 投资者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 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 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 司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8,800 户;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374,56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2885%;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星期五);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限售股类型 占总股本比例 剩余限售股数量 (股)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1,374,568 1.2885% 1,374,568 0 配售限售股 注: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 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 冻结的情形。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2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股) (%) 一、限售条 81,374,568 76.2791 - 1,374,568 80,000,000 74.9906 件流通股 其中:首发 1,374,568 1.2885 - 1,374,568 0 0.0000 后限售股 首发 80,000,000 74.9906 - - 80,000,000 74.9906 前限售股 二、无限售 条件流通 25,305,432 23.7209 1,374,568 - 26,680,000 25.0094 股 三、总股本 106,680,000 100.0000 1,374,568 1,374,568 106,680,000 100.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百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