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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百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22-11-01  

                        证券代码:301041           证券简称:金百泽          公告编号:2022-054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潘权先生、董事会秘书武淑梅女士、副总经理陈春
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以下简
称“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情况如下:
    1、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875%)的副总经理潘
权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2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3 年 4 月 21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0.0469%)。
    2、持有公司股份 1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125%)的董事会秘书
武淑梅女士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2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3 年 4 月 21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81%)。
    3、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937%)的副总经理陈
春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2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3 年 4 月 21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5,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0.0234%)。
    近日,公司收到潘权先生、武淑梅女士、陈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
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权先生、武淑梅女士、陈春先生
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股份占总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本比例(%)

  潘权      集中竞价交易     2022/10/27       17.80          50,000            0.0469%

                           2022/10/27-
 武淑梅     集中竞价交易                      17.78          30,000            0.0281%
                            2022/10/28

  陈春      集中竞价交易     2022/10/27       17.78          25,000            0.0234%

   注:上述股东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00,000       0.1875%     150,000       0.1406%

  潘权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0,000       0.0469%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0,000       0.1406%     150,000       0.1406%

                合计持有股份              120,000       0.1125%       90,000      0.0844%

 武淑梅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000       0.0281%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90,000       0.0844%       90,000      0.0844%

                合计持有股份              100,000       0.0937%       75,000      0.0703%

  陈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000       0.0234%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75,000       0.0703%       75,000      0.0703%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潘权先生、武淑梅女士、陈春先生上述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潘权先生、武淑梅女士、陈春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
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
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潘权先生、武淑梅女士、陈春先生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的承诺,实际减持数量、价格等情况未违反相关承诺;
    (四)潘权先生、武淑梅女士、陈春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股份的后续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副总经理潘权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
函》;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武淑梅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
知函》;
    (三)公司副总经理陈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
函》。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潘权、武淑梅、陈春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