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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百泽: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23-04-27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百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金百泽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
与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
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
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五)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
    在投资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
资活动由财经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
金额、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授权期内被授权人对该事项的合规性负责。
    二、决策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
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择机购买相关委托理财产品,因
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投资风险控制的具
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
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经管理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
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
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财经管理部建立投资台账,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
因素,将及时汇报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日常生产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公司
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董事会决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或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或低风
险类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第
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
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金百泽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曾   辉              丁冬梅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