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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百泽: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出具保证函的核查意见2023-04-27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出具保证函的核查意见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百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对金百泽为全资子公司出具保证函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
意见如下:
    一、提供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证全资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深圳市造物工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造物工场”)向其指定供应商出具
保证函,就造物工场向该供应商采购商品或服务所涉及的代缴付货物货款、调汇、
代缴关税、代缴增值税、应付该供应商的服务费用、代垫费及其它有关费用,以
及该供应商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
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
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 300 万元人民币。保证函自公司签
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证期间为与该供应商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董
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与该事项有关的所有法律性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市造物工场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3 月 8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 136 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
1 栋 1502
    注册资金: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武守坤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产品研发设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
经营电子商务,印制线路板销售,工业设计、模具设计、及模具销售,计算机软
件开发与销售;计算机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电子通信产
品的开发、销售;创业投资业务。(以上不含证券、金融项目,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营)。物联网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
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设备销
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
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
用材料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工业
设计服务;智能机器人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农机装备
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轴承、
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轴承销售;软件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贸易代理;
市场营销策划;国内贸易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半导
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元器件组
装;职业技能培训;电子产品检测与认证。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造物工场 100%股权
    (三)造物工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关系:造物工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2022 年末,造物工场总资产 1,350.15 万元,净资产 126.64 万元;2022 年
度造物工场实现营业收入 3,971.87 万元,净利润-559.03 万元。2023 年 3 月末,
造物工场总资产 1,542.77 万元,净资产-9.29 万元;2023 年 1-3 月造物工场实
现营业收入 564.08 万元,净利润-135.94 万元。(注:2022 年度数据经审计,
2023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造物工场与指定供应商签署的编号为 CBSZA202301050106 的《进口代
理协议协议》及相关附件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等所涉及的债务提供
担保,并出具《保证函》。
    公司向其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代缴付货物货款、
调汇、代缴关税、代缴增值税、应付该供应商的服务费用、代垫费及其它有关费
用,以及该供应商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
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
证费等),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 300 万元人民币。
    保证函自公司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审议担保总余额为 10,30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 1,048.4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1.65%,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造物工场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造物工场”)向其指定供应商出具保证函,就造物工场
向该供应商采购商品或服务所涉及的代缴付货物货款、调汇、代缴关税、代缴增
值税、应付该供应商的服务费用、代垫费及其它有关费用,以及该供应商实现债
权的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
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 300 万元人民币。保证函自公司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期间为与该供应商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造物工场向其指定供应商出具保证
函,有利于子公司业务开展,保证其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持有造物工场 100%股
权,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造物工场为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的利益,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爱建证券认真核查了金百泽为造物工场向其指定供应商出具保证函的相关
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为造物工场向其
指定供应商出具保证函,有利于子公司业务开展,保证其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持
有造物工场 100%股权,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对其提供担保不
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
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爱建证券为造物工场向其指定供应商出具保证函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出具保证函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曾辉                 丁冬梅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