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麦文化: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16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现对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和重大遗漏。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关于计提 2022 年 1-6 月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 1-6 月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
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
次计提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徐学阳
叶俭
朱芸阳
2022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