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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果麦文化: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7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果麦文化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
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进行调查后,现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 对《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二、 对《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


    1、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8 月 26 日,该预留授予日符合《管
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均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激励计划规
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6、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
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
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7、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8 月 26 日,并同意向符合预留授予条
件的 3 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7.744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175 元/股。


三、 对《关于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


    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
度,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
收益。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
用的情况下,保持原有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投资于产品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授权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8 月 25 日。在上述
6,000 万元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徐学阳




         叶俭




        朱芸阳




                                                      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