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果麦文化:关于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2022-12-15  

                        证券代码:301052          证券简称:果麦文化        公告编号:2022-074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收到
                     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
经纬创达(杭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经纬创达”)及其
一致行动人杭州经天纬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经天纬地”)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2022 年 12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对经纬
创达(杭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经天纬地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55 号),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内容:
    经纬创达(杭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经天纬地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2022 年 11 月 16 日,你们减持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果麦
文化)股份合计 200 万股,持股比例由 6.82%减少至 4.04%。你们在持股比例
降至 5%时,未及时停止减持果麦文化股份并对外披露,直至持股比例降至 4.04%
时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
十九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6 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6 号)第七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
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认真吸取教
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切实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
日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截至目前,经纬创达持有公司股份 2,155,14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99%;
经天纬地持有公司股份 755,30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5%,上述一致行动人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 2,910,45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04%。上述对相关股东实施的
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将进一步敦促相关股东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督促
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股票交易及权益变动,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