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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张小泉: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2021-09-22  

                        证券代码:301055       证券简称:张小泉    公告编号:2021-005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张小泉”)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

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4 号)同意注册,

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9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90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26,91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20,479.1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

验[2021]470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479.16 万元,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45,531.71 万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按照募投

项目的轻重缓急及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了调整,

缺口部分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和其他自筹资金解决。具体调整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调整前        调整后
张小泉阳江刀剪智能制造中心
                              35,436.71   35,436.71     18,000.00
项目
企业管理信息化改造项目         4,095.00    4,095.00        500.00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1,979.16
         合   计              45,531.71   45,531.71     20,479.16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优化募集资金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切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继

续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推进与监督,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事项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

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募投

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

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经

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

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

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因此,同意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

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决策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章制度的要求。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

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宜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