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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张小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21-09-22  

                           关于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鉴   证   报   告
                             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第 3—4 页




                         第 2 页 共 10 页
                   关于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1〕9495 号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小泉公司)管理层编制
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张小泉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张小泉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
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张小泉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
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第 1 页 共 10 页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张小泉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
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
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张小泉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
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   芹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明明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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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

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

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1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3,9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90 元,共计募集资金 26,91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4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3,51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

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

部费用 3,030.8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0,479.1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

470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调整前      调整后[注]      或核准文号
张小泉阳江刀剪智能                                                  2019-441702-33-03
                           35,436.71      35,436.71     18,000.00
制造中心项目                                                        -033519
企业管理信息化改造                                                  2019-330111-33-03
                            4,095.00       4,095.00        500.00
项目                                                                -801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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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1,979.16

  合 计                   45,531.71     45,531.71    20,479.16

    [注]根据公司 2021 年 9 月 17 日二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

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对张小泉阳江刀剪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化改造项目和补

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了调整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 26,843.5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占总投资的比例(%)
                                                    金额
张小泉阳江刀剪智能
                                 35,436.71           26,741.99                 75.46
制造中心项目
企业管理信息化改造
                                  4,095.00              101.57                  2.48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合 计                          45,531.71           26,843.56                 58.96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申报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64,308,382.43 元,其中募集资金已坐扣

34,000,000.00 元。截止 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2,159,484.30

元,尚有 28,148,898.13 元发行费用拟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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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5 页 共 10 页
第 6 页 共 10 页
第 7 页 共 10 页
第 8 页 共 10 页
第 9 页 共 1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