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2022-01-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对张小泉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小泉”、“公司”)进行了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李良、唐亮
(三)协办人:于云偲
(四)培训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五)培训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五星路 8 号 3 楼会议室
(六)培训人员:李良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专员等
(八)培训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规则要求,对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治理、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规则等
进行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张小泉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
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
的相关要求,对张小泉进行了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保荐机构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
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治理、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等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
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李 良 唐 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