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张小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15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
基于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经过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认真了解和
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也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遵守证监会的相关法律的规定,审慎对待关于
对外担保的相关事宜,及时披露信息,充分揭示并有效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决策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 400 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金额
为 400 万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 2021 度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0.55%。公司不存
在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强制
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
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请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四、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阅《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并与公司管理层
和有关部门交流,查阅公司的管理制度,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
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保证公司经营活动
有序开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2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日常
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
协商确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关
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22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
远利益。公司上述担保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于 2022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独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
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委托理财的计划。
    八、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等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
连续性。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确认董事及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和绩效评价标准,对公司董
事及高管的履职情况、诚信责任情况、勤勉尽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考核,考核的
过程和薪酬的确定与公司经营相结合,并参照同行业企业董事及高管薪酬水平,
也兼顾对董事及高管诚信责任、勤勉尽责等方面的道德评价,体现了对董事及高
管的激励与约束作用,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确认董事及高管的薪酬是根据公司所处的行
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强化董事勤勉尽
责,有利于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董事薪酬调整的事项,并同意将《关于确认董
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确认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确认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是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
营状况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
的意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确认独立董事津贴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关
于确认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陈英骅、李元旭、余景选
                                                     2022 年 0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