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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张小泉: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英骅)2022-03-15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度,本
人陈英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和义务,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各项权利,积极参加 2021
年的相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作报告
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本人均出席了相关会议,本人对各次董
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股东大会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了会议,事前认真审阅了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21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
异议,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2021 年 3 月 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公司内控自我评价
报告、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确认 2020 年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预计、确认董事及高管薪酬、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
董事会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选举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公司对外捐赠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
集资金投资额、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业务交流的机会以及其他时
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了解,为了更深入了解公司运作情况,本
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同时保持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联
系,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
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提出了专业方面的建议,并
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1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自身职
责,严格监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并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参
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
全内部控制。
    2021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参加审计委员
会历次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认真听取管理层
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
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
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
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 2021 年度
的信息披露工作。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
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
中小投资者权益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
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其他事项
    1、未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有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2022 年,本人将继续认
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英骅
                                                          2022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