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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张小泉: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4-12  

                        证券代码:301055            证券简称:张小泉          公告编号:2022-018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04 月 07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78,000,0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实施上述分配后,公司
剩余可供分配利润 71,482,856.59 元结转到以后年度。
    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
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
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 、 本 次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自 公 司 2022 年 03 月 1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7)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无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6,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2 年 4 月 15 日;
    2、除权除息日:2022 年 4 月 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4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4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4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1、咨询机构: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2、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五星路 8 号
    3、咨询联系人:刘世超、吴柳鹏
    4、咨询电话:0571-8815366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