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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张小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2023-04-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张小
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小泉”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
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张小泉 2022 年度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 2023 年度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 2023 年度为公
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
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与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公司 2023 年度
拟为全资、控股子公司融资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1.40 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担保                                    担保额度占
                                被担保方最   截至审   本次新                  是否
序              被担保   方持                                    上市公司最
       担保方                   近一期资产   议日担   增担保                  关联
号                方     股比                                    近一期净资
                                  负债率     保余额     额度                  担保
                           例                                      产比例
                杭州张
     张小泉     小泉电
 1   股份有     子商务   100%      34.25%     50.00   6,000.00        8.75% 否
     限公司     有限公
                司
                阳江市
     张小泉     张小泉
 2   股份有     智能制   100%      48.17%      0.00   8,000.00       11.66% 否
     限公司     造有限
                公司
                                        1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剂各子公司的
担保额度,如新增控股子公司作为担保对象亦可从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进行调
剂。其中:担保额度可以在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之间或资产负债率低
于 70%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不得在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与资产
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023 年度拟新增的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一)阳江市张小泉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                      阳江市张小泉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阳江市江城银岭科技产业园 B3-1-2E 幢
法定代表人     夏乾良
注册资本       25500 万元人民币
               生产制造:刀剪、日用金属制品、炊具、金属丝及其制品、射钉器、轻钢
               龙骨、家用电器、保温容器、日用塑料制品、日用玻璃制品、日用陶瓷制
               品、竹制品、木制品;智能五金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五金制品的技术开发、
经营范围       技术咨询、成果转让;品牌管理;批发、零售:刀剪及其附属品、日用五
               金、日用百货、五金制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
               货物或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与本公司关系   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阳江市张小泉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
额为人民币(下同)43,676.40 万元,负债总额为 19,316.88 万元,净资产为 24,359.52
万元;2021 年营业收入为 5.02 万元,利润总额为-902.18 万元,净利润为-902.18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阳江市张小泉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
额为人民币(下同)42,851.36 万元,负债总额为 20,641.38 万元,净资产为 22,209.98
万元;2022 年营业收入为 5,232.60 万元,利润总额为-2,149.54 万元,净利润为
-2,149.54 万元。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阳江市张小泉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不存
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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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杭州张小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                       杭州张小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崇贤街道运河路 5-4 号 1 幢 1001 室
法定代表人        夏乾良
注册资本          7000 万元人民币
                  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品批发;厨具
                  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化妆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
经营范围          百货销售;金属工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化学产
                  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化妆品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与本公司关系      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杭州张小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为人民币(下同)15,357.31 万元,负债总额为 4,898.11 万元,净资产为 10,459.20
万元;2021 年营业收入为 35,806.00 万元,利润总额为 6,950.57 万元,净利润为
5,302.86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杭州张小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为人民币(下同)14,917.41 万元,负债总额为 5,109.18 万元,净资产为 9,808.23
万元;2022 年营业收入为 38,628.74 万元,利润总额为 5,856.01 万元,净利润为
4,349.03 万元。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杭州张小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不存在
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中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由公司、
控股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
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对被担保人进行担保的说明

    本次拟新增的担保额度事项主要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
展的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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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股子公司担保情况说明: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
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未另行设置反担保措
施。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若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审批通过(按担保金额上限计算),以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已签订的担保合同金额加上本次审议的新增担
保额度合计测算,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
的担保)为 0 亿元人民币;公司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40 亿
元人民币;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为 0 亿元人民币。前述三项担
保额分别占公司 2022 年底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0%、20.41%、0%。

    截至目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
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决议有效期限及授权

    本次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总经
理及其授权人士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
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相同。

七、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
远利益。公司上述担保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上述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监事会审议
通过,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已
                                   4
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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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李良                   唐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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